劳动合同法不会因金融危机修改
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女士在回答《中国青年报》记者关于民生立法的提问时表示,2009年将继续审议《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也将在2009年审议,继续推动民生立法。
信春鹰说,关注民生立法是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回顾一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国家立法的进程,我们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是侧重于经济立法,因为当时需要建立健全市场经济体制。现在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基本完善和健全。
“在这样的情况下,民生立法的需求就突出出来了。”信春鹰说,从侧重于市场经济立法到侧重民生立法,反映了国家立法重点的一个转变,也反映了我们国家进入小康社会后一个强烈的社会需求。
2008年,民生立法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的几乎一半比例,通过了《食品安全法》,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还通过了修改后的《残疾人保障法》。
谈及下一步在立法层面如何避免群众反响强烈的类似三鹿奶粉事件的发生时,信春鹰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食品安全法》从起草到通过,大概经历了5年。这5年中,有一部分工作是在国务院层面操作的。
“这个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是2007年11月,在人大常委会期间立法程序中有一年多的时间审议了4次,这中间又经历了三鹿问题奶粉事件。应该说这部法律还是做得很好的,比较完善,做到了责任清楚,各个监管部门无缝隙对接。”信春鹰说,对于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问题,比如说添加剂的问题,保健食品的问题,法律都作了非常严格的规定,“相信随着这部法律的严格实施,大家关心的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得到解决”。
信春鹰表示,2009年将继续审议《社会保险法》,这是大家特别关注的一部法律,特别是流动人口。大家都知道,《社会保险法》是通过社会统筹的方式为社会成员提供保障,特别是流动人口,“一方面我们要搞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我们要给劳动者提供一个像样的保障”。
信春鹰介绍,这部法律现在是二次审议,关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提高统筹层次,做到社会保险特别是养老保险的接续和转移,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管等。此外,《社会救助法》也将在2009年审议。
对于众所关注的《劳动合同法》是否修改问题,信春鹰表示,《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经受了实践的考验,法律本身不会因金融危机而修改。在金融危机背景下《劳动合同法》如何实施的问题,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有些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实施条例来解决,“《劳动合同法》不会因危机而修改,危机和劳动合同法没有关系”。
信春鹰介绍说,《劳动合同法》从2008年1月实施以来,从1月到9月规模以上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从法律实施以前的不足20%上升到了93%,“这是相当高的一个数字”。
谈到立法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向记者介绍,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和审议了13个专项工作报告,对5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他强调,去年围绕国家的中心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做了大量工作。
去年四川汶川大地震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紧急行动,全力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调整了工作计划,迅速召开委员长会议,专题听取了国务院工作汇报;为支持国务院集中精力抓好抗震救灾工作,还把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报告,及2008年中央预算调整方案列入了6月份常委会。而把原来按计划、按照惯例6月份常委会要审议中央的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这两项议程调整到了8月份的常委会会议中。
根据特事特办的原则,委员长会议及时提出建议,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中调用资金,建立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在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前所需资金可以先从中央国库款中调拨,以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的及时拨付到位。
在监督工作方面,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听取审议了加强金融宏观调控稳定物价工作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确定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十一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情况的报告和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报告等,总计13个专项工作报告。
《中国青年报》十分关注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推进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安建介绍说,立法必须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方式来参与立法工作。
据悉,去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决定,以后所有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涉及改革开放大局的,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向全社会征求意见。
去年4月以后,共有11件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及主要的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
安建说:“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绝不是走形式、做个样子,而是实实在在地通过这个形式,更充分地反映民意,更充分地集中民智。凡是公开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从中搜集出来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都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整理、汇总,向常委会提交报告,向社会作出反馈,意见该吸收的、能吸收的尽量吸收在修改后的法律草案中。”
安建介绍,《食品安全法》公布征求意见以后,公众提出的意见大概有1.3万多条,理顺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加强对食品广告的监督、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实行召回等都有反映并在修改后的法律草案中得到了吸收。
公众普遍关注的《社会保险法》公布征求意见以后,各界反馈回来的意见有7万多条,对于这些意见,立法工作机构也分别作了研究、整理、汇总,分阶段、多次向社会作了反馈,现在正在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将结合这些意见进一步修改《社会保险法》草案。“这项工作今后还要进一步加强,不断完善。”他表示。
本报北京3月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