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获奖折射国家科技奖机制问题
马大龙说,三鹿集团“新一代婴幼儿配方奶粉研究及其配套技术的创新与集成项目”获得2007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但随后,相关产品却被查出含有过量三聚氰胺。这一现象损害了国家科技奖励的尊严,暴露出当前科技奖励制度的弊端。
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马大龙委员是3月6日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大会上说这番话的。他认为,三鹿集团事件让我们有必要认真反思科技奖励制度,并建议深化其改革。
马大龙认为,依附于行政体制,我国科技奖励体系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难免受到行政干预和部门保护主义的影响。一些科研人员不得不频繁地从事“成果包装”、“人情公关”,他们长期处在这种状态下,身心疲惫,连专心从事科研活动都难以做到,更别说创造出一流成果了。
事实上,对于三鹿集团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马大龙所在的九三学社就有不少委员提出过异议。3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支树平列席了该界别的讨论,不少委员就把批评的矛头对准了三鹿事件中反映出的管理漏洞和制度缺失,还有对三鹿获奖的不解。
中国科学院院士、四川大学教授刘应明就在当天的发言中说:“三鹿集团能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太不可思议了。为什么氮含量这么高,到底是采用了什么办法?”
陈景秋则认为,凡是能由市场决定的奖,就不要给了。“像三鹿这样,企业得了奖,让科技奖的名声承担了风险。你说配方没问题,可老百姓不听你的,老百姓只知道三鹿获的是国家二等奖”。
他认为国家奖要评给一些尖端技术,比如航天技术。“可以在市场上卖钱的技术,就不要给了,因为市场会给,从那得来的钱,比你的奖金多多了。我觉得科技奖在这一点上必须改革”。
陈景秋说,科技进步奖还有个时效问题,有些项目还没完成,就开始为获奖搞关系、拉票,这种风气也必须想办法破除。
马大龙也在3月8日的大会发言中建议,应适当延长科技奖励评奖周期。奖励候选项目至少应有三到五年以上连续、稳定和有效的验证或应用后,才能申报(对于少数特别注重实效性的科研领域可适当调整),以确保科研成果的成熟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