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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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反对取消最低工资标准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10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3月9日电(记者刘声 文静)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李守镇今天回答《中国青年报》记者提问时说,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是维护普通劳动者利益的一个主要手段,工会不赞成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针对近日网络热议的“经济遇到困难的时候,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取消”的观点,李守镇说,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劳动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所得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普通劳动者最基本生活的保险绳。当前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取消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解决企业困难、渡过难关的根本所在。根本的解决之道,是企业和员工同心同德、坚定信心。

    李守镇说,以广州市为例,广州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目前只能保证最低的生活水平。

    “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将影响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也会挫伤劳动者对企业的感情,不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也不利于提升战胜困难的信心,所以我们不赞成。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应该从长计议,应该集中精力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品种、调动职工积极性,不要总在职工的劳动报酬上打主意。”李守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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