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司法施援手 破产重整助企业新生
本报讯(朱旻 闵怡 记者崔丽)2008年12月19日,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雅新电子(苏州)公司和雅新线路板(苏州)公司重整计划,宣告其重生。
20余亿元的债务、数千名职工的饭碗、100%的清偿率,濒临“死亡”边缘的雅新公司再度“复活”。
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在我国南方地区,因企业资金链断裂、投资者出走等引发的诉讼接连发生。来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最新调查数据显示,2008年,该省法院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1080件,其中新收320件;涉及的金融债权数额和企业职工人数大幅增加,并首次出现民营企业占破产案件比例过半的新情况。
面临国际金融危机和世界经济衰退的宏观经济形势下,江苏法院运用破产重整的司法手段,拯救濒临破产企业,使企业走向新生。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说,要处理好这种案件,在审判环节须把握两点:对经营不善且不可逆转的破产企业,促其迅速“安乐死”。既维护劳动者权益,又均衡保护各方债权人利益,对经营暂时困难、有拯救希望的破产企业,则要充分利用破产重整、和解等法律手段给其一线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