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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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工商部门揭示“黑职介”常用骗术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11    [打印] [关闭]
    

    本报上海3月10日电(记者周凯)临近“3·15”,上海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求职者,要准确识别“黑职介”,以防受骗。

    上海市工商局有关人士介绍,当前,一些人力资源中介市场的“黑职介”利欲熏心,利用人们求职心切,用坑、蒙、骗的手法损害求职者的利益。所谓“黑职介”,是指既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职业介绍许可证,擅自从事营利性职业介绍活动的机构或者个人。

    目前,“黑职介”的主要手法有:收取中介费后,求职者面试不合格,中介费不退还;把求职者介绍到不正规企业,并与该企业串通一气,要求职者先缴纳押金,后推销劣质商品,推销不成,没有报酬;明知招工名额有限,故意增加人数,造成面试失败,侵吞中介费;组成团伙,以“职业介绍”和“招工企业”的名义,设计圈套,骗取求职者中介费,随后卷款逃走;虚构招工信息,要求职者缴纳中介费,钱一到手,立即逃之夭夭。

    上海市工商局有关人士表示,通常情况下,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有两类:一类是公益性的职业介绍机构,是指政府部门办的职业介绍中心、劳动保障事务所等,每个区、每个街道都有这样的机构,这些机构是不收费的,主要解决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第二类是营利性的职业介绍经纪企业,这些企业必须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和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后,才能从事职业介绍方面的经营活动。

    目前,工商部门已经要求依法设立的职业介绍机构在经营场所内做到“六公示”,即:公示营业执照,公示职业介绍许可证,公示执业经纪人的姓名、照片、执业证书号码等信息,公示收费标准,公示申投诉电话,公示招工信息。

    上海工商部门提醒求职者,如果到营利性的职业介绍经纪企业求职,一定要查看该机构有无职业介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同时要认真查看该机构是否做到了“六公示”,以防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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