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2日
星期
一位医院院长和一位法院院长对话

【现场直击】:抗诉不应下指标

本报记者 闵捷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12    [打印] [关闭]
    到基层进行人大工作调研时,四川省眉山市人民医院副院长夏绩恩发现有的基层检察院下达指标,要求抗诉率达到1%。

    “我认为这不妥,抗诉不应下指标,不应作出100件刑事判决抗诉一件的硬性规定。”今天下午,四川代表团小组审议了“两高”工作报告,夏绩恩提高了声调,“是否抗诉,要根据实际情况。如果100件刑事判决中5件有问题,那么5件都应该抗诉;如果没有1件有问题,那么就不要勉强抗诉。”

    抗诉是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进行法律监督的一种手段,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08年检察机关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248件。

    夏绩恩说,在很多老百姓的眼里,抗诉意味着检察院和法院两家的冲突,我觉得两家需要做好协调、沟通工作,减少这种冲突。

    听了夏绩恩的发言,四川省高院院长刘玉顺俯身凑近话筒说,抗诉是检察院和法院之间的一项正常工作,如果处理得不好,会引起人们的猜测,觉得是不是检察院或者法院有问题,从2008年起,四川省高院和高检建立了一项内部工作沟通机制,对双方持不同意见的刑事案件,要请来法律专家,三方一起商量,得出一个最优的结论。

    “良好的沟通非常必要。检察院和法院是一条绳子上的两个蚂蚱,属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刘玉顺代表打的比方,引发会场一片笑声。

    他接着讲到,自己告诫下属,法院面对检察院的抗诉,不能觉得维持原判才有面子,要根据法律办事,应当改判的就要改判。

    对于夏绩恩提到的抗诉指标,刘玉顺说,指标当然不能下,不是说抗诉了多少就有功了,没抗诉就无功了。由于内部工作沟通机制的建立,他认为抗诉指标的问题在四川应该基本不存在了。

    夏绩恩回应说,自己是去年调研发现这个问题的,也许现在已经改正了。

    小组审议的主持人、全国人大代表、四川自贡市委书记王海林夸了一句:“今天一位医院院长和一位法院院长的对话,精彩!”

    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纪检组长莫文秀认真倾听这场对话,不时记上几笔。她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坚决反对抗诉指标,自己会后将继续了解情况,如果所说的基层检察院确实存在这个问题,将要求纠正。

    本报北京3月11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