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6日
星期

农村学前教育应纳入义务教育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安排国债资金补助乡村幼儿园
本报记者 刘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16    [打印] [关闭]
    “目前农村学前教育存在安全隐患多、教育教学质量差、经费不足且乱收费现象,严重影响农民对国家实现教育公平的认可度。”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刚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国家应该尽快把农村学前教育纳入国家义务教育,并在国债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对乡村幼儿园给予补助。

    吴刚在调研中发现,农村学前教育安全隐患多。由于农村办园场地所限,存在较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农村幼儿园基本都没有办理正式办园手续,也没有正规办园场地,一般都集中在农民的农家小院里。在这些农村幼儿园里,没有正规的教室,只有一个活动场所,普遍缺乏消防设施和安全通道,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农村幼儿园还存在较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吴刚告诉记者,一般农村幼儿园,没有能力配备车辆和雇用驾驶员,接送孩子的车大都是雇用的。而一些雇用车辆,要么是未经车辆部门审核载人的车辆,要么是已经报废的“黑车”;一些车辆的驾驶员,没有经过车辆部门审核的载客驾驶执照,少数甚至是无驾驶执照的“黑司机”。更为严重的是,少数幼儿园为了节省接送孩子的费用,将几十名孩子,集中在一辆小面包车上,严重超载,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此外,在照明、食堂的食品安全、孩子入厕等方面,也存在不少问题。

    据吴刚介绍,在幼儿园的教学中“保姆式”看管孩子和“小学化”教育的倾向十分明显。一些农村幼儿园的负责人是文化不高的当地农村妇女,所聘用的教师也是当地的年轻女性。这些教师中,许多人都只有初中毕业文凭,没有经过正规幼儿师范学校的教育,“只能是教娃娃认几个字罢了”,无法保证教学质量。

    “学龄前儿童时期是一个人一生中发展最迅速、最敏感、最重要的一段关键时期。忽视、错过或贻误这一关键期的教育,将会对人的一生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此,吴刚建议,国家应该高度重视农村学前教育,尽快把农村学前教育逐渐纳入国家义务教育,使其与中小学义务教育同步。在条件成熟时,由国家制定“义务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为义务教育的性质定位、界定各级人民政府的应尽责任、指出义务学前教育目标和方向,并配套出台“义务学前教育机构条例”、“义务学前教育工作条例”等学前教育的系列法规性文件,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国家应加大政府对农村幼儿教育的投资力度。”吴刚建议,在国债资金中安排专项资金,结合全国各地的小城镇建设工作,有计划、有规划地对建设一批质量好、有规模的乡村幼儿园给予补助,以缓解当前农村学前教育资源紧张的局面;各级政府要以优惠政策、减免税费、贴息补助等方式加强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向农村幼儿教育投入。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