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人传记剧为何频频“惹祸”
电视剧《黄炎培》引发的争议,再度触碰了名人传记题材影视剧创作的敏感神经。名人影视剧改编时,创作者到底有哪些权利?名人之后又有哪些权利?
讨伐抗议已成家常便饭
黄炎培50年吃素,剧中竟然吃起了毛血旺;他明明是上海人,却满口天津腔;他一生在教育、经济和政治领域的重要作为和标志性事件,剧本里很少涉及……最让黄炎培家人不能接受的是,剧本竟然编造一位林姓女士与黄有婚外暧昧关系。
3月初,北京某报文艺版刊登题为“黄家人对电视剧《黄炎培》说不”的文章。黄炎培的儿子、全国政协委员黄方毅认为该剧“史实疏漏”、“虚构失实”、“态度不严谨”。对于由“皇帝专业户”张铁林饰演黄炎培,黄方毅也难以接受。黄方毅指出,“张的搞笑形象已在观众中固定,与我父亲形不像、神更不像。我们不要求明星大腕,只希望能朴实无华。”更让黄方毅无法忍受的是,张铁林已加入英国国籍,由外籍人演爱国人士黄炎培,他认为这是对其父的不敬甚至讽刺。
拍摄名人传记影视剧而遭名人之后讨伐抗议,近年来已经成为影视圈的家常便饭:张大千后人抗议电视剧《张大千》无中生有地渲染大师和7个女人的故事;霍元甲后代怒告电影《霍元甲》诽谤霍家断子绝孙;杨三姐后人控诉电视剧《杨三姐告状》无中生有让杨三姐被卖入青楼……
何种“戏说”才算无伤大雅?
今年2月,在柏林电影节的记者会上,欧洲记者提问拍摄《梅兰芳》是否受到创作限制。陈凯歌委婉地回答:“因为梅先生的儿子在,他是我们很重要的顾问,对我们帮助非常大。我不能想拍什么就拍什么,我应该对他表示尊重。”
名人题材影视剧时常游走在历史和“戏说”的边缘。这样的“戏说”,是符合市场需求的创作,还是对历史的不负责任?公众对此意见不一。
有网友表示,名人题材影视剧不同于写实的纪录片,进行艺术创作本来无可厚非,“但‘戏说’是否也需要考虑名人的特殊身份和特定的历史文化元素,遵守一定的创作原则?”
“虚构也有容忍度,有美化、丑化之分,不能瞎编啊!编剧虚构我奶奶被卖到青楼当妓女,这事搁谁身上谁受得了?”看完电视剧《杨三姐告状》后,杨三姐之孙薛小强愤怒地表示。
“作为创作者,我当然希望他们(名人后代)最好别管了。其实,如果这个‘戏说’无伤大雅的话,双方都宽容一点比较好。”电视剧《金嗓子周璇》导演严浩的话颇能代表一部分影视创作者的想法。
“张铁林曾经成功塑造过皇帝形象,但不能说他就只会演皇帝,我们很认可张铁林的表演。”电视剧《黄炎培》的制片人洪宝生日前表示。对于黄方毅提出的抗议英国国籍的张铁林出演一事,洪宝生说:“相对于国籍问题,我们更看重的是他的艺术成就”。
争议背后是法律标准的缺失
业内人士指出,传记影视剧改编引发争议甚至诉讼,与名人影视剧的创作缺乏硬性标准有关。
《中国电影管理条例》规定,关于重要历史人物的影视剧改编,必须经审查委员会审查。对于此类案件,大致有四个问题要搞清楚:一、侵犯了谁的名誉权?名人去世后,这个权利就不存在了,受害的其实是其后人。二、后人与名人是不是直系亲属关系?三、区分善意和恶意。艺术作品可能有虚构的成分,但要看它最终目的和本质倾向是褒还是贬。四、播出范围的大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侵权人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而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然而,无论是“目的和本质倾向是褒还是贬”,还是“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界定起来都比较困难。
“历史不可能再现,影视作品的创作应该符合历史人物的总体发展方向。”名人题材电视剧《荀慧生》的导演夏钢说,“《荀慧生》拍摄前,剧中所有涉及的真实人物,比如杨小楼、王瑶卿、梅兰芳、尚小云、老舍等,我们都预先询问了他们的在世家属对剧本创作和电视剧拍摄的意见。影视剧虚构是为了市场需要,但不能为了市场而胡编乱造。这是创作的底线。”
本报北京3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