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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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胁迫加毒品控制 未成年人沦为犯罪工具

本报记者 李玉波 通讯员 赵海东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18    [打印] [关闭]
    清晨6点多,天蒙蒙亮,一群10岁至20岁的新疆籍青少年离开廉价的旅馆和澡堂,来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火车站,趁过往的旅客不注意,他们便偷偷跟上去,离开时,大多数人手里已拿着手机或钱包。

    不久前,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民警经过调查取证,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33名,这个盘踞在呼和浩特市火车站的特大扒窃团伙被彻底摧毁。

    偷窃521元,“孩子”仅得1元

    据了解,该团伙是一个有组织、有分工的犯罪集团,团伙成员大部分是被为首者以来呼和浩特市卖羊肉串、打工的名义招来的,到呼市后,他们才知道是进行盗抢活动。

    团伙为首者图鲁洪自称为“爸爸”,其妻子称为“妈妈”,每名团伙成员除自己的真实姓名外,还有“爸爸”、“妈妈”重新起的名字。

    “爸爸”手下有一批称之为“看孩子的”成员,系团伙骨干。骨干负责每日带领“孩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爸爸”每日给“看孩子的”成员下达盗抢指标,一般每人每天偷10部手机、1000元钱。“孩子”窃取财物后,全部上交“看孩子的”成员,由“看孩子的”成员再交给“爸爸”。

    以某日行窃为例,“孩子”偷窃521元,交“爸爸”500元、“看孩子的”成员20元,“孩子”仅得1元。图鲁洪每日给每名成员10元钱饭费,承诺回家时每人给1万元。

    图鲁洪的“收入”颇丰,仅近10日内从其中一伙“看孩子的”成员手中就获得手机27部、现金2400元。2008年12月1日,图鲁洪被抓获时,警方缴获马自达牌轿车1部、现金7000余元和价值数万元的玉石等物。

    未成年人沦为单纯的犯罪工具

    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集宁公安处宣传科科长贾文成介绍,该团伙分成多个小组,2-3名成年人控制一名未成年人,利用被害人疏于报案和未成年人作案后难以被发现或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难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便利,逃避侦查,多次躲过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的打击。

    在记者采访中,很多在车站开店和摆摊的生意人都知道这一团伙的存在,也看见过“孩子”偷窃过往行人,但都不敢管,如果“多管闲事”,就会遭到报复,连生意都做不成。

    记者从警方的监控录像看到,有一个热心男子发现该团伙的“孩子”偷窃一个行人,上去提醒行人,却遭到“看孩子的”成员的围攻和恐吓。

    据记者了解,犯罪团伙“看孩子的”成员除了在“孩子”偷窃过程中,用语言和动作向他们教授盗窃的技巧和反侦查技能,平时还时常教“孩子”被警察抓住时脱身的办法,如装作不懂汉语、自残等。

    “一些不法分子往往瞄准未成年人的年幼无知,胁迫和引诱其实施犯罪,使他们沦为一个个单纯的犯罪工具。”贾文成说。

    暴力加毒品控制青少年犯罪

    “跟上去,手要快。”几个成人正对几个“孩子”进行日常“业务培训”。10多个年龄在10至20岁的青少年,围坐在出租房里,其中一个挎着包来回走动,另一个悄悄跟上,瞅准机会,探手拉开挎包的拉链,取出包内的手机、钱包。“孩子”中有“笨手笨脚”的,其后果是皮带抽、烟头烫等惩罚,直到“技能”娴熟,就被派出行窃。

    “团伙中的未成年成员如果完不成‘爸爸’定下的任务或空手而回,就会被‘爸爸’用皮带抽、烟头烫、打火机烧等体罚,3名未成年人遍体鳞伤,惨不忍睹。”贾文成说。

    记者在警方的取证录像中看到,10岁的阿乐(化名)两个手臂上有20多个烟头烫痕,后背和腿上遍布着被皮带抽出的瘀血痕迹。

    据办案民警介绍,图鲁洪除了暴力胁迫青少年偷窃以外,还用毒品——大麻控制该团伙底层的青少年。

    “我们最怕的就是图鲁洪断了供给我们的大麻,就按照他的要求偷窃,谁也不敢逃跑。”犯罪嫌疑人图尔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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