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9日
星期

要让其不敢垄断

舒圣祥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19    [打印] [关闭]
    小区宽带垄断为公众诟病久矣,无奈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即使把有关主管部门专门针对这一问题联合颁发的“通知”刨除不算,光是可以用来制裁这一行为的法律就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物权法》、《反垄断法》等等,可这一问题为何就是解决不了呢?

    谁都知道,开发商与运营商之间的合谋垄断,在运营商一方赚取的是独家经营的垄断暴利,在开发商一方赚取的则是滥用支配权的不当得利,只有业主才是最终的冤大头。有业内人士认为,开发商与宽带运营商之间的交易基本上是暗箱操作,难以查实。可实质上的垄断状况却是再明显不过的事实,根本不难查实。如果开发商与运营商不愿改变实质上的垄断状况,那就必然存在垄断交易,就应该受到查处。

    在这里,我们首先有必要区分清楚,“最后一公里垄断”究竟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是一个管理问题。如果说现有技术只能让一家运营商进入小区,没办法让更多运营商都进入,那么这就是一个技术问题;如果现有技术完全能够解决多家运营商进入小区,开发商和现有运营商却阻止不让,当然就是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力。

    从今年初起,中国联通在全国许多城市都推出了利用有线电视线缆接入互联网的服务,这可能算“新技术”,暂且不提;可在此之外,让更多运营商进入小区并不是没有其他办法。就算现有通信管线容量不够,也还是可以增加的,很多采取明线的老小区就是这么做的;更何况,我们为何不能要求开发商必须提供足够用的管线容量呢?有专家说运营商各铺各的管线是资源浪费,可在事实上,“最后一公里”之外的通信管线,各运营商基本都是各铺各的,要说浪费那才浪费大了呢,为何到了“最后一公里”却偏以浪费为由不予许可呢?当然,如果真能实现“共建共享”,我们无疑更为支持,怕只怕回头有关各方在诸如费用分摊等利益问题上一扯皮,解决小区宽带垄断问题又是遥遥无期了。

    说到底,破除小区宽带垄断,关键仍在于落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通信管理部门的管理责任,放弃互相扯皮的“太极”套路,尽快联起手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竞争。首先要让开发商与运营商“不能”垄断小区宽带,然后更要让其“不敢”垄断。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方面,各铺各管线也罢,“共建共享”也罢,无论采用什么技术,反正要确保在小区电信设施设计规范上,让多家运营商接入小区成为必须;在通信管理部门方面,则应该致力于防止运营商与开发商达成垄断协议阻挠其他运营商进入,维护各运营商之间的公平竞争。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