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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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手记

谁是受害者

本报记者 亓树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25    [打印] [关闭]
    在庭审中,案件当事人说的相同的一句话是:没想到事件会闹得这么大!

    的确,在案发时,如果他们想到后果,就不会有现在的结局了:林松岭本来是一个施暴者,到最后却成了受害人;齐新、刘力男在纠纷开始时,保持了相当的克制和忍让,但到最后却站在了今天的被告席上,以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那么,到底谁是这起案件的受害者呢?

    可能,在林松岭要跑,齐新与刘力男去追,他们当时想的仅仅是“不能让他逃跑”,可是案件演变成后来的结局不仅是他们想不到的,也是所有的人想不到的。

    刘力男在法庭上说,我没有想到会出现这样的后果。在看守所里,我第一次度过了自己的生日,也度过了母亲、妻子、孩子的生日,每一天我都在反思自己,可现在后悔也晚了。

    法庭上,公诉人曾问他,在一共10次笔录中,为什么前6次只说“有人踢林松岭的头面部”,却没有具体说出是谁,而在第7次交待是齐新,你做如何解释?他回答说,齐新是我的同事,也是好朋友,我不想从我口中说出是他。现在我只不过是说出了事实而已。

    自始至终,齐新及其辩护人一直在做无罪辩护,齐新说没有击打林松岭,而且自己也是受害者,被打成头皮裂伤、双手外伤、腰间盘突出等,经鉴定属轻微伤。其辩护人也称,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齐新实施了伤害行为。

    然而在庭审中,主审法官提醒齐新要端正态度,在法庭上可以为自己做无罪或罪轻辩护,但也有义务做有罪或无罪的陈述。他强调法院是重证据,轻口供。

    本案的发生带给人们很多思考,公诉人在谈到本案的启示时说,此案仅仅因为口角,发展到一死三伤的后果,等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后已悔之晚矣。作为本案的死者林松岭,仅仅22岁就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身为警察的刘力男、齐新正是年富力强的好时候,是工作和家庭最需要他们的时候,却因为采取以暴制暴的方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实在太可惜了。杨森本来是一个大学生,本该有美好的前程,却在本案中率先出手,挑起事端激化矛盾,更应该接受刻骨铭心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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