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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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案件田文华二审仍判无期徒刑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27    [打印] [关闭]
    

    本报石家庄3月26日电(实习生王帝 记者王俊秀)今天,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作出二审裁定,依法维持一审对张玉军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对耿金平以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庭审理第二审死刑案件的规定,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今日依法分别开庭审理了张玉军案和耿金平案。庭审中,上诉人张玉军、耿金平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了辩护权。合议庭评议后,依法对张玉军案和耿金平案进行了当庭宣判。对张玉军、耿金平维持原判死刑的裁定将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对田文华案和高俊杰案进行二审宣判。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全案驳回三鹿集团田文华等人的上诉,维持一审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田文华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的判决;核准了原审对高俊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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