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31日
星期

无辜农民工患“怪病”身亡敲响警钟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 程士华 浦超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3-31    [打印] [关闭]
    云南省水富县政府27日发布经卫生部专家指导确认的诊断结果:水富县前往安徽凤阳县石英干粉厂务工的63名存活村民中,有矽肺30例。这一消息解开了云南返乡民工患“怪病”之谜。然而,记者追踪调查发现,在造成这些民工患病的安徽凤阳县,相关监管部门不仅未被问责,还互相打起了“太极拳”。

    用无辜民工生命敲响的警钟,难道还不能“振聋发聩”?

    云南水富:十余名返乡民工身患“怪病”相继死亡

    云南省水富县向家坝镇自2003年起先后有77人到安徽凤阳县石英干粉厂务工。不少民工返乡后出现了一种症状相同的“怪病”——咳嗽、咳痰、气喘、胸闷、乏力、消瘦、全身浮肿等,陆续有12人死亡,另有24人于2009年3月15日至16日住医院观察治疗。

    云南省职业病诊断专家组在卫生部专家指导下对这些返乡民工进行了职业病诊断,结果如下:接受体检的63名存活村民,诊断为矽肺30例,无矽肺33例;死亡的12例中,有矽肺2例,高度怀疑矽肺合并肺结核1例,肺部感染1例,肺结核2例,其余6例死亡人员因为没有影像学资料,无法诊断。目前,还有2名外出务工人员没有返回水富县。

    关于“怪病”产生的根源,水富县副县长高文辉说,据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很大可能是他们外出务工经历所致。“我们有一定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这样的证据,我们会在适当时候提交给相关部门。”他说。

    向家坝镇永安村村民李正友曾到凤阳县刘府镇(原官沟乡)官沟村石英干粉厂务工。他的主要工作是将石英砂石粉碎、筛分后包装。“工厂在村里,从远处看去,到处弥漫着灰尘。工作车间更为严重,在一个工作间作业的人互相都看不清。”李正友说,这样的石英厂在官沟村有几十家。

    永安村村民刘树祥也曾于2004年和2005年先后两次到凤阳的石英厂打工。他回忆说:“我们工作强度非常大,碰到赶货时,一天工作12个小时左右。白天黑夜都在满是粉尘的房间工作,石英粉沾在手上,很难洗下来。虽说戴了口罩,但作用不大。每天下班后,喉咙、鼻孔里都是粉尘。我们不知道粉尘对身体有害,老板也没讲过。而且,我们不是长期固定给一个老板打工,都是打短工,这个月在这家干,下个月可能就在另一家干,都没有签过劳务合同。”

    安徽凤阳:“善打游击”的石英砂小作坊

    记者近日在凤阳县刘府镇(原官沟乡)看到,沿途石英干粉厂随处可见,大都没有厂名,也没有挂牌。记者在一家石英干粉厂打开了一台粉石机,不到一分钟,机器出料口附近就成了白茫茫的一片,记者衣服上落上了一层白色粉尘,嘴里有涩涩的感觉。

    “我们经常就在这种环境下一天工作10多个小时。”早在2003年就来到凤阳县务工的水富县农民工刘仁旭指着轰鸣的粉石机说:“这些年来,经常有人来查。查了,工厂就关上两、三天,等风头过了,照样生产。”

    安徽省立儿童医院呼吸内科主任华山介绍,如果工人长期吸入高浓度石英粉,极易患上矽肺病。患病初期,患者会出现气喘、胸闷、咳嗽等症状,供氧不足,到后期,患者会丧失从事重体力活的能力,肺部功能衰退,最终死亡。

    对于大量存在的石英砂生产小作坊,凤阳县近年来也多次整治打击。2005年以来,全县取缔了160多家、查处了150多家石英砂生产企业。但由于石英干粉厂技术门槛低、资金投入少、分散于农户家等原因,大量小作坊依然屡打不绝。

    “他们经常和我们打‘游击’,我们来,他们就停,我们屁股一转,他们又开工生产。有的企业还偷偷在夜里生产。”凤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记者,目前凤阳县石英砂生产企业环保状况已经得到较大改善,但仍有大量石英干粉小作坊分散在农户家中,监管困难。

    记者从安徽省卫生厅获悉,3月19日,安徽省卫生局会同省安监局致函凤阳县人民政府,提请立即组织核查有关企业职业危害情况。3月20日,卫生部、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调查组赶赴凤阳。调查组查明,凤阳县共有石英砂加工企业480多家,其中干粉生产企业258家。这些企业大多为家庭式小作坊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生产条件差,无防尘设施,企业管理无序,大部分没有合法证照,厂房内粉尘飞扬,没有经过职业卫生审核,职业危害监管措施不落实。目前,凤阳县已经紧急停产整顿全县石英砂生产企业。

    监管部门:该向谁“问责”

    这些粉尘漫天、管理无序、没有证照的小作坊为何长期屡打不绝?记者采访了凤阳县环保、卫生、安监等监管部门。凤阳县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有些企业连营业执照都没有,也没有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管理归工商部门,职业病管理归卫生局和安监局,这些我们都管不到。环保部门重点是监管排污。”

    据凤阳县卫生局工作人员介绍,国务院早在2003年就调整了卫生部门和安监部门的职责,卫生部门负责拟订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等,安监部门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管不属于卫生部门的职责范围。”凤阳县卫生局局长顾守斌表示。

    但是,安监部门对此有不同说法。凤阳县安监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作业场所监管的执法主体不在安监部门,即使我们明明知道企业违规作业,也无权向企业发出整改通知书。”

    记者多次通过宣传部门向凤阳县工商局提出采访要求,均未能获得同意,前往凤阳县工商局登门采访,也吃了“闭门羹”。

    “出了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相关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安徽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处长吴革非说。

    专家建议,职业病防治法应当尽早予以修改和完善,要体现出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监管部门履行职责、出了问题严格问责、企业为第一责任人等理念。与此同时,鉴于职业病具有滞后性、潜伏性的特点,人们警觉性会降低,职业病防治法的完善还应当简化职业病鉴定程序,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新华社合肥3月30日电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