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说谎干部 须实行问责
新华社记者 茆琛
有了6名党员和普通群众以党性和人格担保的签名证言,有了他亲口承认上班时间去寿宴上当“支客”的采访录音,重庆奉节县吐祥镇党政办主任雷清平仍三次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没有去!对雷清平这种出尔反尔、谎话连篇的干部,不仅要从道德上加以谴责,更希望从制度上加以问责和制裁。
诚信,从民法的角度讲,意为诚实守信,从行政法角度则可理解为信赖利益保护。雷清平作为镇党政办主任,摆出一副“我不承认,你能怎么样”的架势,让当地群众寒心。
从雷清平身上,依稀看到不少不诚信却未被问责的干部身影。一些干部面对群众的质疑,张口说谎,故意夸大、编造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一些急需政绩的干部,将升迁希望寄托在政绩工程和数字游戏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这些干部之所以把诚信不当一回事,关键在于管理和法律制度的缺失,对他们的不诚信行为缺乏相应的制裁措施。
治理干部不诚信,应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价制度。重庆市曾试图制定《重庆市政府信用管理办法》,规范政府、干部的诚信形象。但在推进过程中,遭到行政法专家的质疑。因为这一管理办法的制定者是政府,管理和评价的仍然是政府,作出评价结论的还是政府。这一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行为,极易使信用管理办法形同虚设。
治理干部不诚信,要加大行政问责制范围,让对不构成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不诚信行为处罚有法可依。雷清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被媒体曝光大不了受个处分,公务员身份是不会解除的。一句话,也暴露了他敢说谎的病根在于处罚乏力,问责无据。因此,应将干部的欺骗行为纳入问责范围。
治理干部不诚信,还要建立干部诚信档案,定期披露不诚信信息记录,将干部诚信档案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新华社重庆3月31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