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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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浏阳:官员家产要在媒体公示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1    [打印] [关闭]
    新华社长沙3月31日电(记者苏晓洲)已悄然推行官员个人财产公示制度近两年时间的湖南省浏阳市,近日决定将借助多种地方媒体将这一制度性预防腐败措施加以规范和强化。

    记者从浏阳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浏阳在全市范围内颁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十项廉政制度》,规定从2009年开始,浏阳市领导干部的个人收入、个人财产、配偶及子女从业、就学、出国(境)、外出旅游、公车使用、入股投资、婚丧操办等都要通过当地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据悉,浏阳市近年来通过纪检监察部门探索公示官员个人财产。此前的公示渠道,一是在市委全会上公布,二是在政府大厅张榜,社会关注面相对较窄。此次将多种媒体引入官员财产公示,对公示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则将这项制度又向前推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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