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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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本产权”转向“资本产权”

商标权质押贷款浙江破冰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3    [打印] [关闭]
    本报讯(沈雁 记者董碧水)浙江省商标权质押融资近日全面启动,浙江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杭州支行率先联合制定并发布了《浙江省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暂行规定》。有关人士评价,商标权质押贷款的全面推广,将给浙江企业提供新的融资方式,同时也将成为银行业的安全放贷之路。

    据了解,之前,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已与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签订了总额为8200万元的贷款合同,其质押就是驰名商标“会稽山”商标专用权。同样,中国银行丽水市分行也以“飞雁”商标使用权为质押方式,向浙江飞雁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发放了1500万元的贷款。

    商标使用权质押贷款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取得贷款的融资模式。会稽山绍兴酒有限公司董事长傅祖康说,以往企业向银行贷款,都需要拿固定资产质押,有的还需要企业之间互相担保,现在公司凭着自己的无形资产——商标就可以从银行贷款。此举不仅可以减少互保带来的经营风险,还证明了好品牌就是“真金白银”。

    据浙江省工商局统计,浙江目前注册商标33.8万件,国际商标注册2.9万件,其中国家工商总局认定的驰名商标和浙江省著名商标就有112件、2109件。浙江工商业内人士认为,企业商标的无形价值不可限量,如果能通过质押贷款的方式把这一无形价值盘活,对浙江经济来说将是一件好事。

    业内人士介绍,商标权质押贷款在国外并不鲜见,绝大多数国家的法律都认可商标权具有可担保性,像可口可乐、麦当劳等著名品牌都曾经被质押,并取得成功。但在国内,直到1995年《担保法》颁布实施,权利质押才成为我国法定的债权担保形式。作为一种新型的贷款方式,商标质押贷款一直不为国内金融单位所认可。

    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认为,启动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既是在金融危机背景之下帮助企业克服经济下行的压力、继续获得发展的措施,同时也是真正把企业的“知本产权”转化为“资本产权”的好办法,这将极大地激发企业自主创牌的积极性,对促进企业积极运用商标品牌开拓占领市场,都将起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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