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手机大战的不同结果
加拿大和中国不一样,学生上了中学,即使还未到脱离家长监控的年龄,家长也会尊重他们的个性和自主权,不会随便教训他们能做或不能做什么。要想在校园内摆脱手机的灾害,指望家长配合“围剿”行不通,学校只能自己想办法。
偏就是这个“自己想办法”,加拿大西部和东部的中学出于相同动机,收获了不同的结果。
加拿大西部温哥华岛上的哈迪港中学校园,就饱受学生手机泛滥之祸,校长格雷在上网时偶然发现一个国外的新发明——一个“带四根天线的小盒子”。据说这种盒子只要安装在校园内某处,只要在监控范围内有人使用手机,该装置就可以迅速干扰手机信号,并发出“请把你的手机交给我”的刺耳声音,让使用者尴尬不已。“新发明”被邮购安装后,果然十分灵验,据说使用不多久,校园内手机使用率竟下降了2/3。可好景不长,没过几天,几名愤愤不平的学生开始象征性罢课,并一本正经地告诉格雷校长,将投诉校方干涉学生自由的违法行为。最终,郁闷之极的校长不得不把那个“宝贝”拆了下来。
与之相反,多伦多某中学的教师在课堂上发现学生用手机看电子书,就毫不客气地将手机当众没收,该学生同样激烈抗议,最终却无功而返,教师的行为得到了校董的一致支持。
看似差不多性质的校园手机大战,缘何却收获截然相反的结果?
哈迪港中学在禁令被一些学生置若罔闻后乞灵于电子干扰装置,这本身就有用违法惩治违法之嫌。因为根据加拿大联邦法律规定,任何私人或民间机构,都不得私自在加拿大领土上安装电子干扰设备。事实上,抗议学生也正是击中了这一要害,才迫使校长让步妥协的。
而多伦多那家中学的手机禁令,只限于教室范围内,根据相关法规,校方和教师有权在教室内维持正常秩序,禁止在教室内使用手机。这可以被解释为“维持教学秩序”,而没收则被视作维持秩序所采取的、迫不得已的手段。这项规则并非一家中学所独创,而是大多伦多地区560多家公立学校,根据多伦多学校委员会的指令统一实施的。
同样是在校园内禁用手机,结果却完全相反,关键在于思路的差异:哈迪港中学校方采用了“私法”,结果不仅站在了学生、也站在了法律的对立面;而多伦多的中学则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行事,并成功地将禁令变成“公法”,最终既实施了禁令,又避免了麻烦。
即使是合理的做法,也应遵循法律的规范与精神,否则便会如哈迪港那位校长一样,一不小心由裁判变成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