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8日
星期

中国传媒先别急着替亚洲代言

杨于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8    [打印] [关闭]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布指导意见,提出将在三到五年内,培育出六七家资产过百亿、销售超过百亿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大型出版传媒企业。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分析:中国需要将自己的文化和责任传播给国际社会,而中国传媒要代表“亚洲立场”,替亚洲代言。

    在这里,传播专家给中国传媒进行了国际化定位,设计了一种国际角色,有点睁眼看世界的味道。但任何大众传媒,都是立足于一定的国内市场的,这是由它的盈利模式决定的。中国的传媒,如果还想扮演一定的国际角色,它首先必须是中国国内的。如果传媒不是国内的,连国内受众都很少,那它就很难在市场上支撑下去,它还能替谁代言?

    喻国明所说的“替亚洲代言”,也是一种好大喜功的想法。世界上有没有一种“亚洲立场”,现在明显还是一个问题。甚至有没有一种“欧洲立场”,有没有一种“美洲立场”,也是问题。比如说到欧洲,西欧与俄罗斯的立场经常很难调和;说到美洲,美国和拉美没有统一立场,甚至现在已经闹到水火不相容的地步,而且拉美内部也有分歧。造成各洲立场分歧的原因,其根本在于国家利益的不同,也有价值观的分歧。

    再说亚洲,全洲50来个国家,还有若干有争议的地区,历史、文化、宗教信仰、社会制度各不相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距极大。日本早年宣布“脱亚入欧”,这个国家不仅与西方有着共同的价值观,而且有着基本谐调的政治、经济利益。印度是西方极力拉拢的一个亚洲国家,去年美、日、德都曾提出与印度组成一个排斥中国的同盟。而在防止朝鲜、伊朗扩散核武器方面,中国又与美国有着共同利益。这些表明,亚洲国家利益分化极大,也没有大体一致的价值观作为立场整合的基础。

    如此说来,“亚洲立场”纯属子虚乌有,也许它可以作为亚洲国家朝向政治整合的一个阶段性目标,但那也只能是遥远将来的事情。让中国传媒代言一种子虚乌有的事物,实在是一种疯狂的想法。这样做,不是在为传媒设定价值目标,而是在模糊传媒价值目标;不是在为传媒分配角色,而是在架空传媒。

    中国传媒还是要脚踏实地,先扮演好国内角色。有关传媒的角色定位,曾经不乏争论。有人说,报纸和其他媒体是“人民的喉舌”,是一种“社会公器”。但有人认为这是一种错误观念,“人民”这个概念具有“欺骗性”,报纸和其他媒体应当是“政府的喉舌”。而在新闻传播实践中,更有人把政府和人民的立场对立起来,使媒体的公信力受到损害。

    事实上,传媒替谁代言不是一个简单的“二选一”,它既非简单地替“人民”代言,也不是简单地替政府代言。从民众方面来说,他们有知情权,政府事务必须公开透明;从政府方面来说,它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它对公开什么、不公开什么有取舍的权力。显然,在政府与“人民”之间,需要价值整合,形成官方与民间能够通约的共同价值观。而传媒,正是我们国家与社会共同价值观的代言人。

    中国要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传媒和传媒集团,必须有完备的新闻立法,一方面向新闻传播活动充分授权,另一方面对传媒行为进行必要的法律规范。能够代言政府,传媒才有生存发展的政治空间;能够代言人民,传媒才有发展壮大的市场空间。“墙内开花墙内香”,这是新闻传播行业特殊的市场法则。国内民众满意,传媒才有走向世界的底气,才可能代言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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