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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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积案攻坚要“啃硬骨头”

王胜俊强调:最大限度解决无财产执行积案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9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8日电(记者崔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今天在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第二次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清积工作力度,最大限度解决无财产执行积案。

    截至2009年4月1日,全国共执结有财产案件313484件,占有财产积案总数的94.48%,累积执结标的额约2956亿元;执结重点案件184025件,不少长期没有执结的积案在这次活动中得以解决。

    中央部署开展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以来,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机制,不少地方对涉及特殊主体案件及重复信访案件,由政法委书记、法院院长、分管领导或党组成员亲自挂帅,有的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也分案包干,共同负责。

    河南省新乡市人大、政协在换届选举中规定,如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不履行法院裁判文书确定的执行义务,取消下届选举资格,如果在本届中发现有以上情况,则罢免其人大、政协委员的资格,有21位委员因此被取消下届当选资格。

    王胜俊指出,全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已经进入攻坚阶段,剩余的执行积案多是“骨头”案件、疑难案件,执行难度会更大。各地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力争短期内尽快清理解决一批重大疑难案件。

    王胜俊要求,要继续加大惩处力度。对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尤其是隐匿、转移、毁损财产的被执行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情节严重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人拒不履行或者拒不协助执行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有财产履行债务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实施暴力抗法行为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以维护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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