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
星期
声音

不宜用公共资金补贴企业上市

陈才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9    [打印] [关闭]
    成都高新区副主任唐华7日在深交所召开的创业板IPO管理暂行办法座谈会上透露,目前,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都制定了不少鼓励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成都高新区企业成功上市将可获得超过千万元的政策补贴。(4月8日《上海证券报》)

    企业成功上市政府就给超过千万的补贴,是否太“慷慨”?又是否合理合法呢?

    事实上,一些地方政府重奖辖区内上市公司的行为,之前也并不鲜见。政府扶持企业上市,无非是为了拉动地方经济发展,获得更多税收,获得更多GDP。这种出发点可以理解,但是却有两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一是合法性问题;二是公平性问题。

    首先,政府自身不创造财富,政府补贴上市企业的钱,无非来自于公共财政;而公共财政必须用于公共支出。但是,政府出钱补贴上市公司也好,奖励其它出口、纳税大户也罢,实际上是随意将纳税人的钱补贴或奖励给部分企业,这种做法有滥用公共财政资金的嫌疑。其次,这对其他企业来说也有失公平。作为市场中的“企业公民”,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都是平等的纳税和竞争主体,政府不该厚此薄彼、区别对待。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公权力是有边界的,政府和企业也各有各的功能和职责。企业上市与否、有无上市能力、到哪里上市等等,都属于市场问题,解决这些问题只能靠市场。政府的干预,尽管初衷是好的,但却并不一定能帮企业解决所有问题,有时候反而会弄巧成拙。当初,四川明星电力原董事长周益明之所以能玩转“空手套白狼”的把戏,就与当地政府迫切“扶持企业上市”的心态有关。

    政府随意动用公共财政资金,补贴或奖励企业上市,根源在于政府职能错位,更与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有关。因此,当务之急,一要继续规范政府行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打造“有边界的政府”;二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的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让纳税人的钱用到该用的地方。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