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9日
星期

基本医疗制度破天荒成公共产品

本报记者 董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09    [打印] [关闭]
    在医改新方案中,“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说法,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和亮点,也是跟百姓福祉联系最密切的地方。“它是前所未有的创新。”北京大学教授李玲告诉记者,这是我国第一次明确从“基本制度”的高度保障人民健康,对医疗卫生事业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

    《意见》要求,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从改革方案设计、卫生制度建立到服务体系建设都要遵循公益性的原则,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

    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刘新明说,落实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是医改的一个鲜明特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体现了社会追求公平正义的理念,既符合中国国情,也符合国际潮流。

    在具体时间表上,到2011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得到普及;到2020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卫生部负责人习惯将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组成归结为“四梁八柱”: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此为“四梁”;完善医药卫生管理、运行、投入、价格、监管、科技与人才体制机制、信息、法律的建设,保障四大体系有效规范运转,此为八柱。

    按照《意见》要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向人们提供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和计划生育等服务。服务的范围和内容视具体条件而增加。不过,其前景则是明确的,那就是城乡居民逐步享有均等化的服务。这也是医疗公益性最为直接的体现。其筹资主要通过政府完成。

    医疗服务体系是本次医改的难点。《意见》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共同发展的办医原则。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被作为主要发展领域,力求使之承担起“守门人”的职责;在农村,县级医院被视作核心环节,统领乡镇卫生院室垒实农民看病的基础。

    看病离不开药物。药价下不来,看病就便宜不了。《意见》把基本药物制度当作破解药价虚高的法门。该制度的主体是,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各省级政府负责在确定的指导价格内组织统一公开招标采购。基本药物在临床上作为基本和首选药物使用,并全部纳入医保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另外就是医保体系完善。

    事实上,基本医疗制度的成功运行离不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重建。中国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说,虽然基本医疗服务不等于基层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但是大部分的功能通过它们来完成则是必然的。

    然而,现实中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已经崩坏,老百姓宁愿花更多的钱、更多的时间去大医院看病,也不太愿意去门口的小诊所。“这主要是对服务质量不放心。”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医改方案提出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方面要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方便快捷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方便群众看病,缓解群众“看病难”问题;另一方面要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把常见病治疗解决在基层,减轻群众负担,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

    新医改方案中提出,三年内中央重点支持2000所左右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建设。2009年,完成中央规划支持的2.9万所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实现每个行政村都有卫生室。三年内新建、改造3700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1万个社区卫生服务站。除了硬件之外,近三年分别为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培训医疗卫生人员36万、16万和137万人次。

    财政部副部长王军今天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政府至少通过四个方面的措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和有效运转。其中,除了硬件投入和队伍建设外,财政还将理顺补偿机制,引导患者到基层机构就医;再就是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提高效率比如转变服务模式,开展巡回医疗、上门服务。鼓励地方制定分级诊疗标准,开展社区首诊制试点,建立双向转诊制度。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强化绩效考核。

    “届时,全民病有所医——虽然医的水平可能还有差别——将不是梦想。”李玲说,迈出这重要的一步,压在老百姓头上的医疗大山将慢慢移除。

    

打印】 【关闭
中青在线版权与免责声明: 

  在接受本网站服务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下列条款并同意本声明。

  1.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青在线或中国青年报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2. 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按双方协议注明作品来源。违反上述声明者,中青在线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青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 本网站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看法,与本网站立场无关,文责作者自负。 
  5.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联系的,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方式:中青在线信息授权部 电话:010--64098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