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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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瞧侧击

当加拿大记者遭遇警察的野蛮执法

陶短房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10    [打印] [关闭]
    当地时间4月5日,几名温哥华巡警发现一个可疑人物驾驶一辆挂失汽车,试图截停时那人突然加速冲向警察,一名警察开枪击伤疑犯,并控制了局面。这类案件本身算不得有多出奇,可随后发生的事却引发了轩然大波。

    事发时,《温哥华日报》一名摄影记者佩恩恰在现场,并拍下了一组照片。没想到事后,几名警察强行没收了佩恩的相机,并威胁若不服从,就以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拘捕他。

    消息传出后,温哥华日报社作出强烈反应,该报总编辑莫里亚蒂公开表示,佩恩是在出示证件后遭到没收、恐吓的,警方是“试图掩盖真相”。报社方面宣称,媒体是社会包括警察的公众监督员,报道真相是其合法权利和职责,警方的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由于经济萧条、失业率上升,近来温哥华地区罪案频繁,警方由于资金匮乏,警力投入不足,可谓疲于奔命、压力很大。对这种“添麻烦”的摄影、摄像不耐烦甚至反应过激,原本也可以理解。事情闹大后,警方发言人试图大事化小,开始声称这样做是为了“保护证据不被毁灭”,继而表示“这不是惯例”、“不会经常这样做”。

    然而,围绕警方办案争议和摄影、摄像,近来已发生太多事故。震惊全球的温哥华机场警方电击枪打死波兰新移民事件,警方一开始竭力掩盖真相,正是一名接机的普通女市民用手机拍下现场情景,才让涉案警察被提交检控。不久前在温哥华市区,一名年老贫困市民被误认为抢劫犯,遭两名女警光天化日下击毙,现场用手机拍摄的一名市民的手机被警察没收,事后声称所拍摄画面被删去。虽然事件本身尚待澄清,但几件事联系在一起,无疑让人们有理由怀疑警方。

    很显然,警方采取一些针对摄影、摄像的控制措施,目的是避免办案中的麻烦,是为了维护警方声誉。但从目前看来,其结果适得其反。

    4月6日,卑诗省公民自由联合会表示,类似投诉他们仅在近期就已收到4起。该联合会发言人表示,根据法律,除非警方有理由怀疑摄影者本身与案件有关,或有法官的许可,或得到摄影者本人同意,是“绝对”无权没收的,因此联合会将向警察投诉委员会投诉当事警察的不法行为。

    报社方面和摄影者本人也不依不饶。报社总编辑莫里亚蒂称,报社有义务监督警方,督促其采取符合法律精神的行为,他们要在近期设法直接和温哥华市警察局长商谈此事。

    作为执法机构,警方的职责是揭示真相,而非掩盖真相。如果忽视了这一点,小小的图像,也许会带来很大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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