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军队亟须扩展国际视野
不同的历史时期,人民军队所肩负的历史使命不同。今天,维护世界和平与促进共同发展已经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在新世纪新阶段的历史使命。中国军队的职能也从新中国成立之初的“保家卫国”拓展为维护国家利益与世界和平。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军队的对外军事交流与合作越来越多。这些交流与合作项目包括共同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和训练、相互观摩军事演习和部队建设、参与联合反恐、海上搜救、打击海盗、打击制贩毒品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以及中国沿边军区与相邻国家的边防部队开展的互访和交流等。
这些行动无疑拓展了我军职能任务新的时代内涵。中国军人正在走出国门,因此也更加迫切地要求扩展国际视野。
在境外执行任务,面对的是复杂的形势、危险的局面以及与国内差异很大的环境。正在走出国门的中国军队,有着“文明之师、威武之师”的美誉。但由于历史原因,中国军队长期以来所处都是国内环境中、和平条件下,部队的训练和教育与正在走出国门、在境外执行各种任务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近日,全军首部《非战争军事行动研究》系列丛书出版。该系列丛书包括《陆军维和行动研究》等非战争军事行动类型和行动样式。今年3月,中国军队首次训练的51名军方媒体官也在接受了为期两周的训练后毕业。其训练课程内容涉及海军赴亚丁湾海域执行护航任务、中印反恐联合军演,以及其他有解放军参加的国际行动等。这被美联社称为中国军队在设立“国防部发言人”之后,增强与外界接触与互动的又一重要举措。
但是,这还远远不够。作为国防大学专门从事这方面研究的副教授,我认为越来越走向开放透明的中国军队要做到“扩展国际视野、履行我军使命”,还有几个方面需要加强。
《武装冲突法》不但要学更要会用
当前,在世界各国军队中,武装冲突法及其适用都受到重视,并贯彻于军队的训练、教育之中。违反武装冲突法基本原则的行为会受到广泛的指责甚至惩罚。武装冲突法及其适用已经成为各国军队制订军事行动计划、执行军事行动任务必须给予关注的重要内容。
在一支现代化、正规化的军队中,武装冲突法的教育和训练是极其必要的。在具体工作中,我认为,我军的武装冲突法教育不应仅仅满足于在课堂上背诵各种条文式的“不能”,更应使官兵清楚了解如何处置战场上的各种突发状况,以及处置的规则底线。从手段上看,拟制预案、开展演练的效果明显高于条文灌输;从时间上看、目前我军用于武装冲突法及其适用教育及训练的时间仍是不足的。
教育、训练要特别注意针对性
境外军事任务存在着不同类型,应该根据具体需要,对于不同任务部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
同样是执行维和任务的部队,在西亚、欧洲巴尔干、非洲所面临的情况就既有相同点,同时也存在着明显的不同。相比而言,世界各地的维和行动,不同点更多。
正是基于这种针对性的考虑,中国海军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的护航舰艇编队,就为自己规定了严格的用武条件。对于这一点,执行任务的部队有着清醒的认识,同时,能够很好地做到这一点,也有赖于事前的针对性教育。
这种针对性教育和训练还应该包括如任务区基本情况、任务区政治、军事力量格局情况、对任务区内可能发生的威胁判断等内容。
有鉴于此,加强执行境外任务时的工作准备,提高军队境外执行任务的综合能力就成为重要工作,必须扎实抓好。
预先教育和训练很有必要
2007年11月,联合国负责维和事务的副秘书长盖埃诺就曾经表示:“中国目前已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派遣的是后勤支援部队,没有理由不去希望有一天中国会派遣作战部队参加联合国的维和行动,这包括空中运输、空中战术力量……我们希望见到中国人民解放军能够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这方面的支持。”
在未来,我军在境外执行任务的范围和程度可能会不断扩展,因此,对于未来可能执行的不同类型境外任务的部队需要预先进行教育和训练。
既要保持优良传统又要遵循国际惯例
我军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一贯保持着具有人民军队特点的优良传统。如何在境外执行任务过程中既保持我军优良传统,又能够遵循国际惯例与他国军队进行沟通和加强理解,顺利完成任务,也是训练和教育中应该给予充分重视的内容。
如官兵平等是我军的优良传统,但在境外执行任务时,与我们进行合作的许多国家军队可能存在着严格的等级制度,在合作过程中就应对此给予特别注意。
收集执行任务部队遇到的情况进行补充教育
实践的过程也是不断学习的过程。再全面的教育和训练也难以解决所有可能遇到的问题。因此,将部队在执行任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在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迅速补充到教育和训练中去,使教育和训练的内容不断充实是非常必要的。
总之,在未来我军到境外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将会面对大量过去没有遇到过的问题和困难。对此,事前教育、预案和演练至关重要。人民军队正在走出国门,而大量常态以及针对性教育、训练工作则成为我军对外展示风采的必要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