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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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廉江市政协副主席黄兆峦被害案开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14    [打印] [关闭]
    本报湛江4月13日电(记者林洁)备受社会关注的广东省廉江市政协副主席、廉江中学校长黄兆峦被故意伤害致死一案,今天在广东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陈军等5名被告人被押到庭接受审判。被害人家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家属赔偿经济损失42万多元。

    根据湛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指控:被告人陈军为将其妻子梁某调至廉江中学工作,向时任廉江中学校长的黄兆峦送了两万元人民币,请求黄兆峦帮忙。之后,因见黄兆峦迟迟未办妥此事,陈军遂生报复之心。

    2008年10月某天晚上,陈军电话联系被告人阮驭铭说有事交办,叫其到廉江市廉城镇罗州大道乐锋汽车美容店处见面。阮驭铭当即伙同被告人李忠言、陈丕星赶到指定地点与陈军碰头。见面后,陈军提出要阮驭铭、李忠言二人持刀教训黄兆峦,并将黄兆峦的身份、外表特征、活动规律及其乘坐的小车特征、车牌号码告诉阮、李两人。之后,陈军吩咐其司机张琼芬驾车搭载他与阮驭铭、李忠言三人到黄兆峦家附近踩点。此后,在陈军的反复催促下,阮驭铭、李忠言邀约陈丕星持刀窜至黄兆峦住宅附近伏击守候两三次,但均没有发现作案目标。

    2008年10月20日凌晨6时许,阮驭铭再次纠集李忠言、陈丕星两人窜至廉江市廉城镇同心路黄兆峦家附近守候伏击。6时20分,当黄兆峦与其女儿从家中走出行至同心路口时,守候在此的阮驭铭大喝一声:“就是这个人,上。”便率先扑向黄兆峦,李忠言紧随其后冲上。

    贴近黄兆峦后,阮驭铭持弹簧刀捅中黄兆峦左、右大腿前内侧各一刀、左大腿后侧一刀。李忠言持刀捅中黄兆峦的右腿外侧部及后部各一刀。黄兆峦中刀倒地,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作案后,三人又驾车逃到廉城镇新风北路阮儒聪的租住屋中躲藏。阮儒聪在获悉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是持刀捅伤黄兆峦致其死亡的凶手后,仍让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三人在其租住屋中藏匿了数天。

    为逃避法律的制裁,陈军于10月22日晚上,纠集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等三人窜至廉江市吉水镇观音庙附近商量对策。陈军要求大家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并当场付给阮驭铭等三人共4300元人民币,资助三人外逃。

    10月24日和25日,李忠言、陈丕星、阮驭铭、阮儒聪先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广西德保县巴头乡、广东省廉江市被抓获归案。陈军于2009年1月21日在广东省珠海市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军无视国法,为泄愤报复,指使被告人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持刀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黄兆峦死亡。4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第2款之规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曾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内又故意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均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阮儒聪无视国法,明知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系刺杀被害人黄兆峦的凶手,却提供居所帮助他们藏匿,其行为已触犯了《刑法》第310条之规定,应以窝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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