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权规范姓名用字
梁发芾
《规范汉字表》即将出炉,专家表示,该字表一经公布,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必须从中选取,乱取名、取怪名的现象将得到遏制。目前我国公民的姓氏用字大概有7600余字,但其中竟有2000个字所代表的姓只有一个人在使用!也就是说,这些姓几乎都是生造或胡乱编出来,而并非历史传承的。这些现象都表明,规范姓名用字是多么迫在眉睫。(《羊城晚报》4月13日)
其实,姓名用字绝不仅仅是文字使用的技术问题,这是一个重大的权利问题,人们用什么姓,取什么名字,不能由几个语言学家说了算,不能由一张表格说了算。公共权力并不能为了管理方便而去干涉、限制和剥夺这种权利。无论公安机关还是语言文字管理部门,都没有权力规定公民应该姓什么,不应该姓什么,应该叫什么名字,不应该叫什么名字。《规范汉字表》是由国家语言文字委员会主持编制的,一个部委怎么就可以去决定公民姓名用字的选择?
报道中所说的“我国公民的姓氏用字中竟有2000个字所代表的姓只有一个人在使用!也就是说,这些姓几乎都是生造或胡乱编出来,而并非历史传承的”,更是荒唐。绝大多数的人愿意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可是,也有人愿意改变自己的姓氏,重新编造出一个新的姓氏,这都是人家的权利和自由。前些年曾有报道说某个三代单传的孩子,用了“点”作自己的姓,因为“点”就是“占四点”,意思是这个孩子占祖父母、外祖父母四家人的姓。谁能禁止和规范这样的生造姓氏的权利?认为某人的“姓”在历史上无可查考,权力就介入去规范,显示的是权力的专横。
固然,为了交流和管理的方便,人们应该用常用字起名,起名的人自己肯定比别人更会在意这一点,这是比来自政府的干涉更有用的社会制约。而过分强调在常用字中取名,也造成大量的重名,给管理带来更多的麻烦。据统计全国有29万多人叫“张伟”,28万多人叫“王伟”,是十分合乎《规范汉字表》的要求了,但管理方便吗?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国家,文字的发展传承中出现了大量生僻字、异体字,在信息化管理和信息处理中,这些生僻字和异体字很不方便,加以规范非常必要。但是,规范汉字不应以牺牲公民的姓名书写权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