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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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约见本报记者表示

对舆论监督不回避、不狡辩、不护短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16    [打印] [关闭]
    本报重庆4月15日电(记者田文生)本报4月15日刊发的《法院查封房屋涉违法当事人奔波13年难洗冤》,引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并迅速作出反应。

    “我一上班就发现了这篇报道,并核实了相关情况,稿件内容属实。”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钱锋当天上午专门约见本报记者,表示法院有错就要纠正,错了就要赔偿,“我的态度是:对舆论监督不回避、不狡辩、不护短。法官如有违法违纪情况,将坚决予以查处。”

    “其实,你们关注的问题正是我们正在解决的问题。”他说。

    钱锋介绍说,去年12月,重庆市高院已确认该案件中巫溪法院执行违法,要求第二中级法院重新作出赔偿决定,按照法律程序,目前正就赔偿决定进行听证,当事法官至今仍有不同意见,认为童永开企图骗取国家赔偿,当时执行的是书面查封,“法院将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尽快依法裁决,高院将进行督办。”

    钱锋说,童永开的房屋被执行查封发生于1998年,当时,没有作执行笔录,法院在执行程序上不规范,才导致了后续的问题。他说:“我们将举一反三,在法院的规范化建设上下功夫,严守执法程序,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公信力。”

    他说,舆论监督是推动法院改进工作的有效方式和途径,媒体的舆论监督和法院审理案件的目的殊途同归,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欢迎媒体继续监督。”

    据了解,去年,重庆在全国法院系统首开先河,46个院长全部开通了个人电子邮箱,打造出收集民意新的、畅通的渠道,并配套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督办体系。目前,钱锋已收到1600多封电子邮件,亲自回复率达到95%以上。童永开通过E-mail反映问题后,钱锋及时回复并两次批示,要求调查处理,并指示法院纪检监察系统介入,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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