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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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特大杀人案凶犯熊振林伏法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17    [打印] [关闭]
    本报武汉4月16日电(记者雷宇 通讯员张永光)今天上午,震惊全国的特大故意杀人案犯熊振林(本报曾多次报道)在湖北省随州市被执行枪决。

    今年1月4日,因感情受挫、生意受损等原因,熊振林在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洛阳镇,将其废品收购站里的打工者及邻居、情人共8人残忍杀害,随即潜逃。湖北警方迅速开展调查走访和缉捕工作,确定熊为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作出批示,公安部迅速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出缉捕熊振林的A级通缉令。1月11日,熊振林被武汉警方抓获。

    2月9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以被告人熊振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熊振林申请做精神鉴定,并称酒后作案神志不清,归案后认罪态度好,上诉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认为没有证据证明熊振林在作案时精神异常,熊振林及其家族都没有既往精神病史。因此,不支持对其进行精神病鉴定的请求,并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熊振林因生意和婚姻家庭受挫,一天内连杀8人,滥杀无辜,主观恶性极深,杀人手段特别残忍,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遂于日前作出刑事裁定,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予以核准,并签发了死刑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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