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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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回应灵宝事件——

“我们虚心接受监督,认真改正”

已派出调查组赴灵宝 对王帅进行国家赔偿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17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16日电(记者王俊秀 实习生王帝)今天下午,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秦玉海在做客人民网时,就灵宝事件回答主持人和网友提问。秦玉海对各位网友对河南公安工作的监督表示感谢,并就王帅案公开道歉:“作为河南省的公安厅长,在我们省出了这种问题,在工作上我也有责任,在这里我也向大家道歉。”

    秦玉海表示,此事公安机关在执法上有过错,没有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他说,王帅的行为不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三门峡公安局已经对这起案件作出了撤案处理,对王帅进行了国家赔偿。

    “诽谤罪有两个要件,一个是自诉案件,第二是对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造成严重危害。这两条,王帅这个事情都够不上。”秦玉海说。他指出,此事暴露出公安机关随意执法的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目前河南省公安厅已经派出了督察和调查组在灵宝进行调查,查找在这个事情上公安机关应该吸取什么教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他说:“只要是公安机关工作没做好,有过错,网友提出监督,我们都虚心接受监督,认真改正。”

    在访谈最后,秦玉海说,现在每个领导干部都非常关注网上舆论。“河南公安机关在执法上,在服务群众上,有哪些不规范的问题,还存在哪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旦从网上发现这些问题,我会及时责令有关部门认真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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