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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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青少年知道有话对谁说,说了不白说”

辽宁拓展青少年维权社会化渠道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20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迟洪江)“青少年遇到的一些现实问题是坐在办公室想不出来、听汇报听不出来的,青少年维权需要转变操作方式,拓宽信息渠道,需要社会支持。”近日,《辽宁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专家研讨会刚刚开完,团辽宁省委副书记赵红巍又出发到基层去调研。

    他透露,近期启动的《辽宁省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7月要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这是最重要的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就是要明确提出举社会之力,共同为青少年办实事,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团辽宁省委通过组建社会化维权队伍等方式,动员社会力量开展青少年维权工作,“让青少年知道有话对谁说,说了不白说”。去年8月,团省委、省青教办面向社会招募“青少年事务联络员”、“青少年权益代表”,并于今年初颁发了聘书。此次受聘的青少年权益代言人分为诉求代言人、协调代言人、调处代言人三个类别,根据不同类别的分工和职责,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工作。团省委还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中聘请了30多位热心青少年发展事业的代表和委员担任“青少年事务顾问”,并将收集到的青少年维权信息和利益诉求形成专报,定期报给“青少年事务顾问”,通过“青少年事务顾问”向各级“两会”提交提案、议案、建议。据初步统计,截至目前,向省“两会”提交各项有关青少年问题的建议11条,向市级“两会”提交提案、建议174条,向县级“两会”提交各项建议近千条。据团省委权益部部长张晓东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有“青少年权益代表”365人,“青少年事务联络员”376人,各级“青少年事务顾问”3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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