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百万户林业棚户区将改造
本报讯(记者董伟)国家林业局日前宣布,2009~2011年,政府将参照城市廉租房建设的相关标准,改造96.09万户林区棚户区,使户均住房面积达到50平方米。
据介绍,过去林区建设一直是先生产、后生活的建设模式,导致生产条件非常艰难,生活设施欠账更是严重。在林业职工中,低保家庭占32%,已经成为现阶段最为突出的弱势群体之一。一些重点林场随着经年累月的砍伐,所在位置变得相当偏僻,形成了一种“不城不乡、不工不农”的境地。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资金的筹措实行中央政府扶持、地方政府配套、企业补贴、职工自筹四个方面相结合的基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