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八次集体学习
本报北京4月23日电(记者王烨捷)今天,团十六届中央书记处举行第八次集体学习。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陆昊主持集体学习并讲话。他强调,共青团要充分认识我国社会正在发生的深刻变化及其对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产生的重要影响,紧紧围绕履行好团的基本职能,积极探索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这次集体学习的主题是:我国的社会建设和社会转型。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研究员李培林围绕这一主题进行了深入讲解。他在讲解中分析了我国社会建设的基本状况和总体形势,阐述了我国社会发展面临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并对共青团参与社会建设与管理提出了建议。参加学习的同志认真听取了讲解,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交流。
在讲解和讨论结束后,陆昊作了讲话。他指出,在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经济的持久快速增长也必然会对我国社会产生深刻影响: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就导致新的社会阶层不断涌现,社会组织形态日趋多样,社会流动明显加快,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增强,社会生活方式日益丰富,社会传播的方式和形态更加多样,社会矛盾和问题凸显等等。我们要正视这种变化,全面、准确地把握我国社会发生的深刻变化。
陆昊强调,青年总是社会中的“新成员”,社会的发展变化带来的问题往往较快、也比较最集中地体现在青年身上。一方面,社会变化的新特征和新趋势在青年群体中往往反映得最明显;另一方面,许多社会问题和社会现象在青年身上也体现得很突出,一些青年问题更多地成为社会焦点。在深刻影响青年的同时,社会的新变化也对共青团履行职能提出了许多新的挑战。从组织青年来看,社会组织结构调整使原有的社会管理基础产生了根本性变化,越来越多的青年从“单位人”变为“社区人”,青年流动的频率和范围不断扩大;同时,各类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大量社团组织、青年自组织和网络青年组织日益活跃,这对共青团扩大组织覆盖和影响、更有效地组织青年提出了新挑战。从引导青年来看,当今社会文化和思想日益多元、多变,社会心态复杂化,青年思想更加务实多样,这对共青团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青年、实现团的思想性和政治性功能提出了新要求。从服务青年来看,市场功能的强化、社会组织的发展以及青年需求的广泛多样,对共青团把握青年存在的普遍需求和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找准工作切入点,更加有效地服务青年提出了新任务。从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来看,社会阶层的分化,社会利益结构和格局的不断调整,利益关系和矛盾日益复杂,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广大群众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和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维权需求迫切。这对共青团切实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新内容。
陆昊要求,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积极应对社会变化给团的工作和建设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一要清醒把握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既要看到新中国成立6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也要看到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国情,准确理解中央关于当前我国进入了发展的关键期、改革的攻坚期、矛盾的凸显期的重要判断,引导青年更加理性、深刻地看待国情、看待成就、看待问题、看待矛盾。二要加强对社会发展变化的研究,自觉把团的工作和事业置于整个社会发展变化的大背景下去思考、谋划和把握。要注重熟悉社会生活,及时了解社会发展动态,加强对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现象的研究,特别是要认真研究社会变化对青年的影响、对共青团工作环境的影响,更好地履行团的职能。三要坚持和巩固共青团组织依托社会化动员机制形成的好品牌和有益的工作,进一步做好青年志愿者、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和青少年社会教育等工作。四要鼓励支持各级团组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共青团组织如何在社会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找准参与社会建设的切入点,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书记处书记贺军科、罗梅、汪鸿雁及团中央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