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刁民村”到生态旅游合作社
从今年开始,云南省将在3年内建设200个旅游特色村,以此新增乡村旅游就业3万人,间接就业10万人,并且使每年旅游从业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5%,100%的乡村旅游发展带头人、90%的经营户和80%的服务人员得到培训。丽江市有3个村入选,玉湖村是其中之一。而几年前,这个村还因乱砍滥伐之风盛行,被一些地方政府官员视为一个“刁民村”。
旅游合作社成立仅100天,村集体收入就达到了过去20年的总和
玉湖村位于玉龙雪山脚下,风景秀丽。著名美籍奥地利学者、有“纳西学先父”之称的洛克曾在这个村居住了27年。
2003年以前,玉湖村曾经是丽江最贫穷的行政村之一。上个世纪80年代,玉湖成为丽江著名的乱砍滥伐村。据白沙乡一位退休的乡长回忆,1989年,村民滥伐森林最高潮时,全村一天有90匹马上山拉木料。1987年至1989年间,由于很多村民忙于砍伐木料,无心种田,2/3的田地因此荒芜,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
2003年,玉湖村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吸引了少量游客,一些村民开始为游客提供牵马服务,一些人成了“马老板”。由于大部分村民没有经济能力,只能靠牵马每次从“马老板”那里获得20元至30元的劳务费。这种无序的经营产生了各种矛盾,“马老板”之间为拉到游客互相拆台、压价,恶性竞争不断加剧。
2004年5月,在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赵世军的倡议下,新成立的班子决定组建生态旅游合作社。他们根据本村的旅游资源策划了“沿着洛克的足迹走进玉龙雪山,体验玉龙雪山”的骑马徒步生态旅游。
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玉湖旅游开发合作社制定了“章程”。“章程”规定:村民每进行一次骑马徒步旅游服务,可以获得总票价40%左右的牵马及向导服务费;每次从村民所得中提留2元,作为骑马徒步旅游意外事故的保障费和处理意外事情活动的经费,并设立了医疗急救中心;提留总票价10%的资金,用于支付管理人员工资和正常接待费用,余下部分到年底按全村总户数、总人口进行统一分配……
合作社还就旅游线路管理、马队长、牵马人工作职责等出台了管理办法。
谁都没想到,这个成立时只有一张桌子、一块塑料布的合作社,因为规范管理而效益日显。合作社成立仅100天后,村集体收入就达到了过去20年的总和。这一年,玉湖村的旅游收入达80万元,集体积累30多万元。随后,每年游客递增,到2008年,全村旅游总收入达到760多万元,村集体收入60多万元,村民人均旅游纯收入2500元。
乡村旅游是农民守土的新形式
旅游业成为玉湖村民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实现了合作社当初成立时确定的经营理念:“资源共有,利益共享,人人参与,户户受益”。
为了保护自己的旅游资源,合作社在村里醒目的位置张贴了《骑马、徒步玉龙雪山旅游者须知》和《玉湖乡村旅游对游客的告示》,告知游客“严禁采集玉龙雪山上的任何动植物标本,共同保护玉龙雪山独特的自然风貌”,“游客上山时所携带的食品、物品等塑料包装袋和一切白色垃圾,必须妥善放置在山上的收集点,交给牵马服务员或如数带回山下,不准随意丢弃”。
“乡村旅游资源是一种很特别的资源,用什么样的经营组织形式来保证这些资源和资产能够让社区内的大多数老百姓受益,不仅关系到乡村旅游本身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对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利用也提出了巨大的挑战。”云南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罗明军说。
云南省社科院副院长杨福泉认为,乡村旅游是农民守土的新形式,但是在一些地方,公司和政府因掌握了权力和资源而成为参与旅游业开发的强势群体。“在一些地方,参与旅游开发时当地农民是被决定的。公司与村民的交流是有限的,他们不把农民看作亲密、平等的合作伙伴,只要求村民做到别给公司找麻烦,不要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旅游经营的“人人参与”,使村民的能力得到很大提高
玉湖生态旅游合作社的成功运作显示,农民的乡土智慧不容忽视。它表明:“村民是资源的拥有者和保护者。没有他们的合作,外来的开发者连一棵树、一只鸟都保护不了。”
曾经在玉湖做田野调查的罗明军发现,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使村民越来越珍惜自己的森林资源,“发现有人砍树立即就有人向村委会报告并及时制止”。旅游经营的“人人参与”,使村民的能力得到很大提高,“他们经常在一天的工作结束后开会讨论各种细节问题,常常到深夜一两点”。他们的讲解“甚至比导游还好”,“村民们的普通话也越说越好,即使你和他说方言,他也坚持和你说普通话”。
集体经济的壮大,使村庄的公共基础设施得到了改善和建设,建成了马场管理中心、游客休息中心、学校、卫生室、老年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通过集体补助和村民自筹的方式,实施了每家的改水、改厕、改厨等工程,家家安了水龙头,多数人家还修建了浴室,使用了液化气、沼气等,这些改善不仅美化了环境,还降低了村民对森林资源的依赖。
此外,对学校和敬老院、困难救济方面的投资,从2003年的不到5000元增加到了3.5万元以上。村里还形成了专门的规章制度,以维护老年人的权益,并努力振兴本村的教育事业:村委会每年投入1万元用于玉湖的教育事业;每年补助老年协会1万元;考上大学专科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考上大学本科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考上清华、北大等重点院校的学生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
旅游业带动了经济社会文化的综合发展,使玉湖村不仅成为丽江市新农村建设的试点,获得了县乡200多万元的投入,还得到了各种各样的表彰。云南省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郑宝华指出:“一个过去被政府视为问题村的村委会,变成政府的‘宠儿’,这不能不说旅游合作社起了关键的作用。”
“玉湖村的初步成功显示出,当地农民在旅游开发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只有农民的参与权、知情权和选择权得到了重视,他们才能分享到旅游发展的成果。”杨福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