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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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和杰出校长开评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25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24日电(记者梁国胜)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在今年国庆前开展首届“中国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和第二届“中国职业教育百名杰出校长”的评选和表彰,作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展示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成果,彰显职业院校教师和校长的时代风采,推动全社会重视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大力发展的重要活动。

    通知对职业院校教学名师和百杰校长的评选条件作了明确规定。教学名师要求承担中职学校教学任务8年以上,具有高级教师职务;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师德高尚,教书育人,能运用先进的理念、科学的方法和丰富的职业经验影响和指导学生;教学成果突出,教学、科研和技术改造成果显著,在全国或本地区的本行业(专业)中有比较高的影响力和声誉,具有示范和带动作用。杰出校长要求担任职业院校正职院校长5年以上,认真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办学思想先进,开拓创新精神强;管理水平高,院校育人环境好;学校建设发展快,办学业绩突出;服务经济贡献社会,社会影响大。据了解,本次活动评选表彰职业院校教学名师300名,杰出校长100名。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成立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国评选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审查推荐候选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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