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7日
星期

杨彦明用六千万元行贿了谁

本报记者 陶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27    [打印] [关闭]
    销毁了电脑中的资料,粉碎了佳杰堂公司的账目,办理了离婚手续,安排好手下的经理,嘱咐他们不要惊慌,杨彦明表示自己会把罪名扛下来。

    杨彦明一直认为自己运筹帷幄,直到工作即将调动之际,财务经理才告诉他,账目上已经有了7000万元以上的亏空。他这才意识到,这个资金黑洞是无法弥补的。

    当鲜血从手腕里涌出的时候,杨彦明觉得自己终于要以死谢罪了。可是没想到,血液留了一会儿就凝固了,他只好再次划出一道口子,但一会儿又凝固了。他不停地在手腕上划了十几道口子,直到手腕上血肉模糊。可鲜血断断续续流了一天,杨彦明依然没有死。

    不忍心往自己胸口上扎刀,那就选择另一种死法吧。杨彦明打开了煤气。突然一声巨响,正呛得喘不过气来的杨彦明被煤气爆炸的气浪掀翻在地,人事不省。

    血肉模糊的杨彦明被迅速送进了医院,保住了性命。警方正调查煤气爆炸原因的时候,中国银河证券有限公司也向警方报了案。杨彦明与资金挪用有关系!杨彦明是畏罪自杀!

    经过调查,检方指控杨彦明贪污、挪用公款近1亿元。可是杨彦明只承认曾经从营业部提取过300万元注册了佳杰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随后又提取了200万元用于公司的运作、提取2300余万元用于购房,对其他的指控概不承认。法庭上的他语速非常迟缓、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起诉书上的全部事实均不存在!”

    事实的确不够清楚,因为说杨彦明贪污,但他贪污的6000多万元却不知所踪。杨彦明平时生活简单,他不嫖、不赌、不抽,既没有往家里拿,也没有在外面开公司搞投资,更没有赌博或者包养情人之类的开销。据司法机关调查,杨彦明也从来没有把任何资金转移到境外。

    “钱到哪里去了?”这是法官、检察官、辩护人一遍遍质问杨彦明的问题。

    “时间太久,我想不起来了。”始终是这样一个让人绝望的回答。

    杨彦明案不是一个偶然。他犯案在中国金融业嬗变的一个时间段,这一时间段内的金融监管制度并不完善,新兴的证券市场上发生了诸如北京证券小西天案、中科创业证券操纵案、兰州证券黑市案、东北证券资金挪用案等大案、要案。

    作为原中国银河证券北京望京西园营业部的总经理,杨彦明也并没有采用什么高明的手段,他调动资金几乎毫不掩饰,往往是在没有任何忌讳的情况下公开调动资金。他总是让他手下的财务人员直接从营业部账户上提取现金送到他的办公室,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而且他从不告诉财务人员这些钱的用途和去向。他本人从不记账,也从不给财务人员写收据。就这样,他居然能够在5年里安全运行,中间没有出任何纰漏。

    既然一切都是杨彦明自己说了算,那么这些钱被提取之后做了什么,也就只有杨彦明一个人知晓。

    从2005年开始,经过反复庭审和宣判,到2009年4月21日的第四次宣判,杨彦明还是没有躲过死刑的终审判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现有证据能够认定杨彦明具有非法将公款据为己有的故意和行为,虽然其拒不交代赃款去向,但不影响对其行为的认定,对杨彦明及其辩护人所提部分钱款用于行贿一节,杨彦明对行贿事实拒不交代,且未有证据予以证明,故对此意见不予采纳。于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杨作出了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

    杨彦明被终审判处死刑,但6000多万元的财产仍不知所踪,杨彦明该不该杀又成了一个关注的话题。守口如瓶的杨彦明在第四次庭审时首次承认“我贪的6000万元都拿去行贿了”,可是,被问及行贿了谁,却又是沉默。杨彦明也许在权衡,如果揭发身处高位的受贿者,可能给自己的家人带来更大的威胁,继续守口如瓶反而可能获得相应的关照。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是不是有必要继续采用各种方式,查获资金的去向呢?一旦杨彦明被执行死刑,6000多万元的去向之谜,也就跟着杨彦明进了坟墓。

    自杀过两次的杨彦明也许早就失去了活着的兴趣,但把贪污的罪名安在他头上,他觉得不甘心。他曾经向媒体表示:“我之前曾自杀,但这不代表我对死刑有了心理准备。”他的律师也在呼吁,“最希望判处杨彦明死刑的,可能就是那些受贿的官员”。

    杨彦明违法犯罪,会得到他应有的惩罚。但是,揪出幕后的黑手,才是公众更希望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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