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团权益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陆昊指出,要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团十六大以及团十六届二中全会会议精神,开展调查研究,深入思考和推进工作。他强调,权益工作在共青团的工作格局中非常重要,要认真思考和继承共青团组织在权益工作方面重要的经验。权益工作的重要成就,就是通过长期努力推动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法律法规;坚持并努力探索了维护青少年权益的一些制度性安排;坚持社会化动员的方式,积极整合、协调各种可能的社会力量,努力推动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陆昊强调,团的四项基本职能是既有逻辑前提、又紧密联系的体系,组织青年是重要任务和重要前提,与服务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之间相互促进,引导青年是根本任务。要高度重视权益工作在共青团工作格局中的重要地位,把握好实现权益工作职能的工作特点和工作方式。权益工作具有长期性、整体性、非活动性等特点,在把握普遍性权益问题方面,要坚持扎实调研、系统思考;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活动载体与非活动方式的结合。
陆昊强调,维护青少年权益要把握好一些重要的原则。一要注重把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与引导青年的有序政治参与结合起来;二要把关注个案与关注普遍性的权益问题结合起来;三要把代表和反映青少年的普遍性利益诉求与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结合起来;四要探索建立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制度性安排;五要把握好三个工作节奏,一是深入准确地调查研究,二是建设性地提出适度、合理的工作建议和意见,三是把握时机、区分问题,公开做组织呼吁;六要关注弱势群体中具有普遍性的权益问题;七要善于运用社会化动员方式,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形成维权的整体队伍;八要高度重视对普遍性权益问题、涉及大规模青少年群体利益的重大问题的深入研究。
陆昊还对近期权益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全团要确立几个重大的权益性问题,长期关注,深入研究,在充分把握发展阶段的基础上争取对一些重大问题拿出中期调研成果;二要逐步完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的机制,认真研究收集青少年普遍性利益诉求阶段如何“听”和利用现有制度性安排如何“说”的问题;三是抓紧研究有关青少年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的具体落实情况;四要结合研究农村青年中心建设等问题,按照服务、咨询和维权相结合的要求,进一步探索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发展方向;五要继续探索和推动“青少年维权岗”等权益工作品牌的建设和发展。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王晓主持会议并对下一阶段全团权益工作进行了部署。团中央权益部负责人,各省级团委分管书记、权益部长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