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小金库”不容易
王军荣
据报道:中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办法》提出,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给予3%至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这样的吸引力可谓不少。但问题是,究竟会有多少人能领到奖金?
举报“小金库”谈何容易?一般情况下,“小金库”相当隐蔽,不是一般职员所能了解到的。如果要举报,必须有详细的证据,取证之难可想而知。如果有能力窥见“小金库”全貌的,多是既得利益享受者,他们又如何会举报呢?更为重要的是,举报“小金库”者,往往很容易暴露目标,一旦举报了,以后的日子好过吗?“小金库”不只是一个单位的事,只要在权力得不到有力监督的单位,“小金库”就有滋生的空间。
更何况,举报了“小金库”,单位的“一把手”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这些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小金库”未入刑法的背景下,官员最多就是吃个处分。问题官员能复出,因“小金库”而受罚的领导同样可以复出,举报“小金库”的意义也就不大了。
如何治理“小金库”?在我看来,关键还在于将其纳入法制轨道,让“小金库”的涉及人员受到法律的惩罚。惟有如此,才能真正杜绝“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