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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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作出部署

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4-29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4月28日电(团宣)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和中央宣传部召开的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共青团中央、全国少工委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在全国广大青年和少年儿童中,分别以“我与祖国共奋进”、“祖国发展我成长”为主题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在青少年中大力唱响中国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

    通知指出,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最核心的是要引导他们把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三者有机统一起来,不断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同时,针对青少年所处的成长阶段和思想实际,还要注意引导青少年把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就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按照党指引的方向健康成长。

    通知强调,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需要着重把握六条原则。一要坚持分类引导,二要开展分层教育,三要积极引导青年进行正确的社会观察,四要体现时代特色,五要突出实践要求,六要努力吸引更多普通青少年直接参与。

    通知从五个方面部署了全团、全队共同重点推动开展的活动。一是组织百场宣讲活动,分“形势政策宣讲”、“理论热点宣讲”、“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宣讲”、“十杰青年宣讲”、“优秀青年志愿者宣讲”、“青年创业典型宣讲”、“优秀大学生村官宣讲”7个系列,在全国范围内面向大学生、企业青年、农村青年等青年群体开展。二是集中开展8项教育实践活动,即:以坚持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相统一为核心内容的分类引导青年试点工作,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青春红歌会等文化活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2009年度全国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全国中学生“迈入青春门,走好成人路”教育活动,青年“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祖国在我心中”全国青少年宫系统文艺汇演,以及“爱我中华、薪火相传”内地与港澳青少年交流活动。三是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尤其是新媒体开展10项爱国主义教育活动,包括:在中国青年网、手机青年报、手机电视平台推出爱国主义教育专栏,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成就展的内容在中国青年网进行展示,组织开发和征集推广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网络游戏、视频短片,与门户网站联合制作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专题栏目,通过腾讯QQ发送富有思想引导内涵的信息和青年节节日问候,通过中国移动手机报平台发送富有思想引导内涵的信息和青年节节日问候,在农村青年中开展“我说家乡新变化”手机短信大赛,与中央电视台电影频道合作推出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爱国主义影片展播活动,在《中国青年报》等团属报刊开设引导青年社会观察的专栏,推出一批深受青少年喜爱的“红色经典”系列图书。四是重点挖掘和宣传百位青年的创业故事、成才故事、奉献故事,以“中国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中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创业奖”获得者、全国青年岗位能手、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全国优秀青年志愿者、全国三好学生和全国优秀学生干部等为重点,通过开设“青春故事”报刊专栏、制作电视专题节目、拍摄DV在网上播放、组织与青年网友在线交流等方式,深入挖掘和宣传发生在他们身上富有教育意义的青春故事。五是全队重点开展三次统一的主题队日活动,在“六一”、“七一”、少先队建队60周年纪念日期间,分别以“歌唱祖国庆六一”、培养对党的朴素感情和“祖国发展我成长”为主题,统一开展队日活动。同时,开展全国“十佳少先队员”、“十佳少先队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和以爱国主义为主题的摄影大赛、儿童画征集、新儿歌征集活动,推出“我与红领巾——祖孙三代共话60年”报刊专栏、“祖国发展我成长”系列电视专题节目、“祖国发展我成长——我与红领巾”网络专栏。

    通知要求,地方团队组织重点推动开展4个方面的活动。一是邀请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党政领导、专家学者,各行各业青年典型以及团干部、青联委员等面向青年开展报告宣讲和座谈交流活动。二是广泛开展读书学习、社会实践、参观考察、红色旅游、文体活动、仪式教育、民族团结和民族政策教育等各种形式的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实践活动。三是积极选树可亲、可信、可学的各类青年典型,广泛征集和宣传对普通青年有启发意义的青春创业故事、青春成才故事、青春奉献故事。四是各地少先队组织以“祖国发展我成长”为统一主题,开展“寻访新变化”、“畅想新生活”、“铭记好传统”、“争当好队员”系列活动和“红领巾心向党”活动。通知要求,在承办和开展好全团统一部署的宣讲和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省级团委年内直接组织开展各类报告宣讲活动不少于5场、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3次,挖掘和宣传不少于20位青年典型的青春故事;地市级团委年内直接组织开展各类报告宣讲活动不少于3场、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两次,挖掘和宣传不少于10位青年典型的青春故事;县级团委年内直接组织开展各类报告宣讲活动不少于两场、教育实践活动不少于1次,挖掘和宣传不少于5位青年典型的青春故事。在开展好全队统一部署的重点活动的基础上,省级少工委年内直接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少于3次,地市级少工委不少于两次,县级少工委不少于1次。

    通知要求,学校、企业、农村、社区、机关、事业等基层单位团组织,要根据青年的特点,结合本地实际,广泛组织开展报告座谈、知识竞赛、图片展览、参观走访、读书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汇演、青春故事会、红色旅游等丰富多彩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要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影响,充分运用基层单位网站和其他网络工具来开展活动。要动员和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岗位建功、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生态环保等实践活动,引导青年把爱国之情转化为具体的报国之行。基层少先队组织要通过主题队日、文艺活动和童谣、儿歌、儿童画、书法、诗歌征集展示等丰富形式,让少年儿童充分表达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热爱与祝福。每个基层团组织和基层少先队组织年内直接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不少于两次。

    通知要求,各级共青团、少先队组织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周密安排,精心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按照统一部署,抓住“五四”、“六一”、“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扎实推进,不断形成热潮,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要从各地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活动,发挥优势,突出特色,防止形式主义,力戒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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