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使“村官”在基层有归属感
本报讯(记者张文凌)从4月26日起,云南省启动了面向全国选聘1万名大学生“村官”的工作。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辛桂梓表示,云南将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让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基层有归属感。
云南省去年选聘了2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加上今年的1万名,基本实现了该省“一村一名大学生”的计划。今年,昆明市还主动提出增加选聘名额,选聘1389名大学生到村任职,实现每个村和每个社区都有一名大学生,所需经费由昆明市自行承担。为确保从优秀高校毕业生中选择“村官”,云南省今年专门制定了加分政策,除对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校级以上的“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笔试加分外,对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等7个人口较少民族也给予笔试加分。
针对过去已聘人员的整体素质结构不够理想、部分县乡跟踪服务管理不够到位、部分大学生“村官”到村后作用难以发挥、少数大学生“村官”后顾之忧多等问题,辛桂梓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大学生“村官”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财政代偿,以及他们聘期结束后的各项优惠政策,决不能因政策落实不到位而产生负面影响;县乡领导要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情况,要与他们定期谈心,做好心理疏导;县级领导、州市县直属单位领导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大学生“村官”中调研、走访和帮扶。各级党组织对他们工作中的不足要多包容,对创业中的困难要多帮助,对取得的成绩要肯定。要妥善安排好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协调解决他们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在农村基层有归属感。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到村任职大学生特别是女大学生的安全。要建立信息交流平台,开办大学生“村官”网站,通过工作简报、新闻、网络、联谊等方式,让他们交流思想和工作经验,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辛桂梓还要求各地要充分信任大学生“村官”,根据他们的个人特长和服务意愿,把他们安排到能发挥作用的岗位任职,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支持他们带头创业,围绕产业发展、农村民主管理、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出题目,提要求,让他们放手放心地开展工作。
目前,云南省委组织部已经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范围,制定了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从2010年起,县(市、区)乡(镇)两级党政机关当年公务员招录计划主要面向任职期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县(市、区)乡(镇)两级事业单位每年招考工作人员时,也主要面向任职期满两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同时,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等用人单位优先聘用具有两年以上农村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村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