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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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公款买烟都难?

贺方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05    [打印] [关闭]
    湖北公安县政府出台“红头文件”规定各单位公务烟使用数量,规定全乡各单位年抽烟任务为400条,全县一年计划抽烟23000余条。按每条烟170元的标准计算,全县一年要抽掉近400万元,才能完成任务。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将被扣减公用经费。(荆楚网5月3日)

    在公众印象中,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这样的事件被媒体曝光,而且无一例外都是以政府红头文件的名义来安排下级政府或者政府职能部门完成一定数量的“消费任务”,权力的越界及公权力的私利化在此类事件中被挥洒得淋漓尽致。舆论和评论者的论调多是要对滥用公权力者进行问责,或者说要建立起红头文件的审查机制,从而从源头上杜绝此类“无良”的红头文件。但红头文件很多时候只是一种政府内部的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舆论不可能关注每个红头文件,大量“无良”红头文件只要没引起舆论关注就可以大行其道。

    虽然媒体或公众监督不了也没必要对每个红头文件都进行全方位监督,但公众完全可以通过其它途径对这些“无良”的红头文件形成釜底抽薪之势。这些“无良”的红头文件都以公权力的威权式命令,要求下级公权力必须消费某种商品或消费某种商品必须达到多少数量,其要求最终体现在公共财政的支出上。

    政府收入完全来自纳税人的贡献,无论红头文件怎么要求下级行政机关“消费”,只要公众能看紧政府的“钱袋子”,再“无良”的红头文件都将成为一纸空文。按照红头文件下发的“消费计划”,全县一年就要为此多支付近400万元的财政收入,这些钱有没有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在预算中按照什么名目来列支,在理论上都需要由同级人大通过民主程序来批准。

    可现实生活中,纳税人约束不了人大代表,而由人大代表组成的人大,很多时候硬不起来,更谈不上约束公共财政的开支。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就有足够底气来以红头文件形式下达“消费任务”。对公共财政更具嘲讽意味的是,未完成用烟计划的单位将被扣减公用经费。这意味着,本属于公共财政范畴的公用经费问题,实际上是政府的“家务事”,“外人”无权干涉。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没有公共财政的“源头控制”,对于“无良”的红头文件,仅靠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及纠正一起,恐怕相对于日益泛滥的越权红头文件,只是杯水车薪,更难以真正从制度上规范“无良”红头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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