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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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人信息不详

60%的票据无法邮寄

本报记者 王亦君 实习生 王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08    [打印] [关闭]
    “去年我给地震灾区捐了款,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没有收到收据或发票?”5月6日,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筹资与财务部的工作人员接到这个电话。

    “请问您的姓名、捐款时间和地点,通过邮局汇款还是通过银行转账,是哪家银行?我帮您查一下。”听到回答后,志愿者开始从电脑里和文件柜里寻找。

    “从去年地震发生到现在,我们财务部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很大的一项工作就是帮捐赠人查找、开具和邮寄票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筹资与财务部部长兼财务总监查慧勤说,“大部分票据我们已经开好了,但因捐赠人的姓名或地址不详,没办法邮寄。”她指着门外几个文件柜说,“仅这些没寄出的票据就已经装满了30多个柜子。”

    “由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只在工商银行开设了专门的募捐账户,通过其他银行捐赠的资金就需要转账,而在转账过程中很多捐赠人的信息丢失了。”查慧勤说。另外,由于捐赠人通过银行捐款使用的账单的信息栏最多只能写12个字,不可能写清楚捐赠人的姓名、住址和邮编,这也是造成捐款人信息不详的原因。

    “由于信息不全,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有60%的票据没有寄出去,这120多万笔捐款大都在10万元以下。但是无论捐款数量多少,按照规定,我们必须开具票据并交给捐赠人。”查慧勤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江亦曼和全国政协委员郭长江共同呼吁由政府出面,搭建一个专门的公益捐赠接收平台。

    查慧勤说:“这个平台不是红十字会可以搭建的,也不是任何一家公益组织能搭建的。它不但涉及到央行、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而且涉及到捐赠人。”

    他们建议,搭建这个平台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利用现有的银行系统,参照各银行网点代收水电费的方式,让捐赠者在通过银行捐款时,直接收到银行网点代为开具的捐赠收据,同时捐赠者的信息也以电子信息的形式汇总到一个账户中来。

    另一种是不开具手工收据。在遇到像汶川特大地震这样的大灾时,只要是注明为灾区捐款,并进入红十字会账户的钱都可以直接拿银行的票据去抵税。国家可以规定一段时间,比如从5月12日到7月12日两个月的时间,这些用于捐款的银行票据都可以拿去抵税。

    “搭建这个平台需要一些成本,但不大,而且对于现在的银行系统来说,也不存在什么技术难题。”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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