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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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读者的问题回访震区专题系列报道

四川:灾后重建资金使用没发现大问题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08    [打印] [关闭]
    

    本报成都5月7日电(记者闵捷)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介绍说,目前地震灾区的灾后重建资金管理使用良好,基本做到了专款专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没有发现大的问题。

    在灾后重建阶段,中央财政总计将给四川下拨重建基金2203亿元,四川各级政府计划安排重建基金412亿元(其中省级财政筹集安排重建基金270亿元)。

    四川省委、省政府按照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包干使用的原则,依据国家和省批准的灾后重建规划来分配资金,并从项目资金的下达开始,实行监管工作同步进入、同步检查、同步审计、全过程监管,向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

    四川省政府成立了灾后重建资金平衡协调小组和重建资金监管领导小组,统筹平衡全省灾后重建资金的安排,组织领导资金监管工作。各级政府按照规定的支出科目、资金用途和具体规划项目,编制灾后重建基金预算,并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

    灾区各县(市、区)财政对灾后重建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实现资金的封闭运行。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密切协作,合力监督灾后重建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和绩效,实行全程跟踪检查。

    另外,四川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今天还公布,在全部捐赠资金中,四川省本级累计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91.3亿元。其中省财政接收40.8亿元,含定向捐赠8.97亿元;省慈善总会接收35.5亿元,含定向捐赠33.8亿元;省红十字会接收8.7亿元,含定向捐赠6.9亿元;省教育基金会、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省海外联谊会等“公募基金会”以及宗教组织等,共接收6.3亿元。灾区市(州)、县(市、区)累计接收捐赠资金66.2亿元,其中定向捐赠34.1亿元。

    在省级捐赠资金使用的监管上,四川省委、省政府要求确保专款专用,省财政厅、省慈善总会、省红十字会作为捐赠资金管理的具体部门,对捐赠资金实施专人管理、专账核算。

    纪检、审计等监督检查部门建立了合作机制,加强对捐赠资金接收、分配、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捐赠资金充分体现捐赠人意愿,并得到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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