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税收漏洞还要提升“纳税人意识”
我支持补缺税收漏洞,提高国家财政收入,这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纳税义务。但在完成纳税义务后,政府也有责任提高“纳税人意识”。
“纳税人意识”的确立,是有效实现税收功能和国家税收制度正确执行的基石。但截至目前,中国公民的“纳税人意识”还比较弱,人们主动纳税、自觉纳税的意识不够高,更有甚者,逃税漏税现象还很严重,甚至是一种精神自豪。
之所以会有这种认识,主要在于——
首先,纳税人的权利有受冷落的现象。长期以来,我们的税收宣传停留在“纳税就是光荣”、“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层面,过分强调强制性纳税,而公民的纳税权利,比如税收开支、流向情况,公民却无从得知。
“作为纳税人,你最关心什么问题?”据《中国青年报》日前调查,49.4%的人选择了“政府把我们缴的税用到哪儿去了”。近几年,我国税收收入在大幅度增长,但是预算支出的透明度却没有随之增高。每年两会,都有代表委员提出阳光监督老百姓“钱袋子”的问题。一些老百姓觉得,缴税后石沉大海,看不见摸不到。只强调义务而忽略权益落实,公民的纳税自豪感就不够强,“纳税人意识”不高。
其次,个别政府服务意识还不够强。各级政府作为纳税人养活起来的“公仆”,理所当然按照《公务员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制度,认真履行责任政府、透明政府和开明政府作为,赢得群众拥戴。可有些地方仍存在有服务不够细化、不够真诚的现象,就像吃、拿、卡、要、报之类的权力寻租现象仍然严重。有的“人民公仆”不但不会饮水思源,感恩纳税人,反而处处刁难纳税人。纳税人应该享有的优等服务时有缺位现象。纳税人养活的“公仆”如果成了“老爷”,大众的纳税人意识自然就不会高。
第三,税收浪费现象还难以避免。纳税人的每一分钱都应该精打细算,细水长流,可由于缺乏强有力的财政监控,浪费还屡见不鲜。比如,我国目前有公车数百万辆,每年消耗超过2000多亿元,其中真正用于公务的约占1/3。“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屡见不鲜。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组织的调查显示,90.3%的人认为政府的浪费现象比个人更严重。如此花费纳税人的辛苦钱和血汗钱,“崽卖爷田不心疼”,纳税人的纳税积极性怎能高起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