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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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处理深陷欠账泥潭

本报记者 李松涛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14    [打印] [关闭]

    

    2007年4月17日,江苏省淮安市王元垃圾处理场内,当地农民在分拣垃圾。(资料照片)

    CFP供图

    “这些年,我国的垃圾处理设施,包括填埋场,跟其他国家相比水平并不太低,但是我们解决不了整体的问题。”在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三次环境论坛上,清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教授聂永丰说。

    今年两会期间,北京一个垃圾焚烧场的建设问题受到了多方关注。

    这个垃圾焚烧场位于北京海淀区六里屯。早在2006年年底,九三学社海淀区委员会就曾出具调查报告批评六里屯垃圾填埋场,称其污染情况严重。民革海淀区工委提案对拟建的六里屯垃圾焚烧发电厂担心可能给北部地区造成新的污染,建议停止该项目建设。

    今年3月11日,环保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司长祝兴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六里屯垃圾焚烧厂项目应进一步论证。

    垃圾该如何处理?垃圾处理产业面临怎样的局面?这些问题在我国当前的环境下日益突出。

    在聂永丰看来,生活垃圾的产生量不断增加,但生活垃圾的收集率并没有达到百分之百。

    “不仅如此,原来的处理设施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时候就显得不够了,本来这个设施已经可以接受处理1000吨垃圾,现在却要处理超过1500、2000吨垃圾,超过了本身可以接纳的处理能力。”聂永丰说,很多设施超负荷运行,这样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

    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统计,截至2005年底,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2亿吨左右,其中城市约为1.56亿吨,县城约为0.44亿吨。全国共有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479个,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约为52%,无害化处理能力为每日25.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约在35%左右,县城无害化处理率还不足5%。

    清华大学水业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傅涛表示,到了有的小城市、城乡接合部、农村,就会感觉垃圾遍地。大城市相对来说清洁很多,实际上只是污染转移。

    一方面,垃圾处理的需要很高,但另一方面,处理垃圾的费用却处在一个尴尬的境地。

    从我国目前对垃圾处理的资金投入体系看,垃圾填埋场建设资金基本是由政府投入,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大多采取BOT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兴建。

    在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资金来源上,垃圾处理运行费用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和垃圾处理费。

    2002年6月,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建设部、环保总局四部门曾下发《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要求各地改革垃圾处理机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同时明确实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但是,这些资金的投入,在一些学者看来,并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的统计显示,全国2005年垃圾处理费征收额约为20亿元。全国设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开征比例约为40%左右。

    已征收垃圾处理费的城市中,多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入占垃圾处理总支出的比重在20%以下,少数城市达到40%左右。

    “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资水平长期过低,历史欠账较大。”一些长期研究垃圾处理的学者表示,1990~2005年,环卫设施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平均投资的2.2%。由于投入长期不足,许多城市主城区和近郊区环卫设施差别大;垃圾堆放和垃圾处理、敞开收运和密闭收运并存;建设和运营脱节。从1996年到2005年,城市垃圾处理场建设数量和投资额前所未有地增长,而城市垃圾处理率不但没有增加,还略有下降。

    据傅涛介绍,在2008年全国对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理投入的60亿元中,约有10亿元投资在垃圾处理上,但都是用在垃圾处理场的建设上。垃圾处理因为是地方公共服务,主要是地方政府投资的,中央转移支付、省转移支付在垃圾处理场这个环节多一点,但其他环节都是地方投资的,主要靠收费支撑。

    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上,由于存在难以计量的问题,收缴率一直不高。

    “我们的垃圾收费跟水费、电费是不一样的,垃圾目前在我们国家,尤其是在城市计量是很困难的,无法计量。”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城市垃圾处理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徐海云说,对居民这块是笼统收费,实际上这样用经济手段约束垃圾产生量,只是缺少资金让大家来筹集费用支持垃圾处理。

    徐海云表示,我国还存在收入差距比较大的问题,对于高收入或者有稳定工作的人,垃圾处理费可能只占其支出的1%左右。但是还有相当一部分低收入群体可能支付困难。

    “我们现在过于强调资源化本身的市场价值,实际上资源化本身也要有成本。资源化这个成本由谁来承担?”中国环境科学院固废污控研究所所长王琪说,实际上垃圾生产者都需要承担这部分成本。

    徐海云曾在一次研讨会上表示,我国垃圾处理市场化改革应首先立足于引进技术、管理和人力资源而不是资金。一些地方简单地把垃圾处理列为“招商引资”项目就是误解。对于一些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的市场化改革,政府要做好增加支出而不是降低支出的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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