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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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调查表明:

15~17岁是在校生犯罪高峰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14    [打印] [关闭]
    本报讯(记者李新玲)15~17岁是在校生犯罪的高峰期和不良行为的多发期,节假日、假期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被侵害、产生不良行为的高发期——在近期召开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上,北京市教委公布了在校生违法犯罪的现状、特点和主要原因。

    北京市教委共收集分析数据22万个,走访了30多所中小学和职业学校的老师。研究结果表明,父母的低文化程度和特殊家庭背景对在校生产生不良行为有直接影响,学生的情绪稳定性、学业情况、人际关系与学生的不良行为之间存在较明显的相关性。

    为了更有效地预防青少年犯罪,北京成立了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调委员会。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对2007到2008年度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00家先进单位和20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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