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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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实施

订单式培训为二十万青年农民工送技能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20    [打印] [关闭]
    

    本报北京5月19日电(团宣)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启动进城青年农民工“订单式”技能培训项目,从2009年开始,利用两年时间,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整体培训计划安排下,分期分批对20万名进城青年农民工实施培训。

    培训项目将以各类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为依托,以企业用工需求为前提,以现有政策为保障,联合部分行业协会,结合龙头企业的扩张性用工需求,对进城青年农民工特别是尚未就业的青年农民工进行“订单式”技能培训,帮助他们顺利实现就业。

    据介绍,经商中国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协会、中国家庭服务业协会、中国家用电器维修协会及中国烹饪协会等单位同意,从2009年5月下旬至8月下旬,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首批对6.03万名进城青年农民工开展培训,努力使绝大多数经过培训的青年农民工能够实现就业。除首批培训外,各省(区、市)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结合实际,联系当地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或用人单位,确定本地区的培训领域和培训人数。

    该项目由各级团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用工企业共同运作实施,各有不同的责任分工。实施流程是:团组织与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或会员企业联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团组织协调行业协会和龙头企业,确定用工单位和用工培训数量;团组织商行业协会、用人企业和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有关规定共同确定培训机构;团组织、行业协会及用人单位通过各自的信息渠道发布用工培训信息。地市级团委负责与用人企业、培训机构对接,共同组织联系青年农民工参加培训;培训机构组织参训青年农民工开展培训;培训合格后,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上岗就业。

    据介绍,各地区在培训完成后,将按《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经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审核,按规定申请政府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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