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白县高考舞弊案主犯违规“监外执行”
本报茂名5月19日电(记者林洁)曾经轰动一时的广东省电白县高考舞弊案(本报曾作报道)已经尘埃落定,但是其主犯——电白县教育局原局长陈建明却逍遥法外长达8年之久。今天,广东省茂名市公安局对外界通报称,16日下午2时许,茂名市公安局民警在茂名市电白县岭门镇某果园,将藏匿在一栋小楼里的陈建明抓获。
记者了解到,陈建明在2001年因电白县高考舞弊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后被电白县人民法院以“患有传染性乙型肝炎严重性疾病,不宜长期关押”为由对其实施“暂予监外执行”,但陈建明并没有被送到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依法接受监管,当地法院、公安等部门均不知其所踪。
据茂名市公安局介绍,2000年,茂名市电白县发生高考舞弊案。2001年10月,电白县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受贿等罪名,判处电白县教育局原局长陈建明有期徒刑8年。其后,电白县人民法院以“患有传染性乙型肝炎严重性疾病,不宜长期关押”为由,对陈建明实施“暂予监外执行”。2001年11月,电白县人民法院持“释放通知书”到茂名市看守所提走陈建明。
2002年,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接到举报后,会同茂名市和电白县检察机关、纪委等部门对这起“监外执行”事件进行调查,认定释放程序有错,并由电白县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分。为进一步查清事实,电白县检察院于同年5月8日,委托陈建明所在地派出所采取公安机关特有的措施,对陈建明实施追逃。6月10日,电白县人民法院发出“收监执行决定书”。其后,电白县政法机关多次组织追捕行动,但均没有抓到陈建明。
2009年3月,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再次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以茂名市公安局为主,尽快将陈建明抓捕归案。其后,茂名市公安局多次召集有关警种负责人开会研究,并抽调警力组成工作组,对陈建明开展调查和缉捕工作。
2009年4月,茂名市公安局主要领导找来陈建明的亲属谈话,动员其亲属劝说陈建明投案自首,但陈建明仍拒不投案。4月底,追捕组经过多方努力发现,陈建明很可能躲在靠近阳西县一个200多亩的果园内,而且近期他格外暴躁,多次威胁要炸死前来劝解的人,很可能身边藏有炸药。为此,茂名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协调各方行动,并抽调20名特警,做好强行进攻的准备。5月4日,工作组派出伏击行动组,进入特定的伏击现场。
茂名市公安局称,目前陈建明被关押在茂名市看守所,当地政法机关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对陈建明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