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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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人间蒸发” 呼市多个小区煤气管网改造遇阻

地产公司频繁换马甲躲避后续服务

胡玉春 本报记者 李玉波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22    [打印] [关闭]
    谈起呼和浩特市天然气并网改造工程,王平满脸愁容,“自从2007年7月15日天然气并网改造工程正式实施,呼和浩特市很多小区的房地产开发商就开始‘玩失踪’。本该由开发商承担的每户600元改造费至今无法到位,20多个小区天然气并网改造工程到现在也没有实质性进展。”

    王平是呼和浩特市燃气办公室副主任,因燃气办公室对开发商没有任何处置权,王平面对众多家里无法生火做饭的居民时显得很无奈,“除了协调也没有其他办法”。

    “由于开发商‘消失’或者‘换名’,原计划于2009年年底收尾的工程如今也不清楚何时能完工。”王平说,虽然燃气办公室多次将情况反映到市建委以及市政府,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

    居民的苦楚

    呼和浩特市学府花园钻机队小区天然气并网改造至今没有着落。面对记者的采访,小区的几位居民情绪很激动。

    “没有用的,我们反映很多次了,问题始终没有解决。”一位居民说。

    钻机队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提供的材料显示,2008年8月10日,呼市燃气办公室给小区开发商乌兰房屋开发公司下发文件,明确要求在改造施工前,单位要保证居民正常用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气。但乌兰房屋开发公司已经破产,2008年9月20日,气还是停了,此后,钻机队小区的居民只能用电做饭。

    钻机队小区开发商乌兰房屋开发公司的第一次亮相是在2008年11月6日内蒙古的一家媒体上,该公司经理富培德以“已经将钱交给了当时供应液化气的公司,公司不给安装,我们也没有办法”,就将责任推卸。虽然燃气办公室和政府相关人士都说“开发商应该出这个费用”,但开发商真不给,也没人能奈何。

    根据呼和浩特市燃气办公室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共有24个小区因为找不到开发商而无法进行天然气并网改造工程,有的小区居民等不及了,自掏腰包完成了改造。

    失踪的开发商

    据记者了解,因液化石油气价格上涨,经营企业亏损,居民负担过重,2007年7月呼和浩特市开始实施“民生工程——天然气并网改造工程”,将居民小区管道液化气供气系统进行改造,统一并入天然气城市管网。按要求,改造费将由政府、开发商、居民三方共同承担,开发商负责为每户居民出资600元,就是这600元让许多小区天然气并网改造工程无法正常实施。

    呼和浩特市房管局研究员彭致禧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呼和浩特市大多数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完成一两个项目之后就消失了。每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年检时,新进的企业很多,被注销的企业也不少,但真正做大做强的并不多。

    截至2007年年末,呼和浩特市共有48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四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竟然达到了246家,但一二级开发企业加起来也还不过50家。

    对于2008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具体情况,呼和浩特市房管局给出的答案是:“还在年检,不好说,注销的挺多。”另据了解,呼和浩特房地产开发企业除了那些正常注销的,有很多实际上只是“换个马甲”。让钻机队小区居民最为不满的是,乌兰房屋开发公司在名义上已经破产,但居民却从侧面了解到,该公司原法人代表还在做其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改革”势在必行

    “开发商的确找不到的,就看工程后期政府如何解决了。如果公司没了,开发商还在,就靠开发商的良心和政府的协调了。”负责呼和浩特市天然气并网改造工程的一位工作人员说,虽然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政府曾经成功协调了几家已经注销的开发商出资,但缺乏法律保护的协调究竟具有多大的威慑力,还有待观察。

    呼和浩特市房管局监察大队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如果开发商注销,文件对其就失去了约束力,房管局“不好管,也不好说”。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关卯卯也认为,企业一旦合法注销,以前的一切债务关系就将不复存在,况且改造费不是企业本身的债务问题,从法律角度来讲很难有说服力,只能从社会责任感等方面予以协调。

    记者在采访中多次听到,由于现行的房地产相关政策并不完善,才让原本好好的“民生工程”出现了诸多困难。现在所做的工作,很多都是在补以前政策留下的洞。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影响到的仅仅是天然气,未来水、电等配套设施也难保不出现问题。

    呼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称,目前相关管理体制确有不合理的地方。房屋主体建筑和配套设施分开验收,让房地产开发商有空子可钻。“只要建筑主体通过验收,开发商就可以卖房,等业主搬进去后,才发现水、电、暖等配套设施都不完善,出了矛盾,也不好解决。”

    管网改造工程出现的困境,也为呼和浩特市建委提出了新的命题。据了解,关于“建筑主体将和配套工程同期组织验收”的计划已在酝酿,消息人士透露,该计划很有可能于不久出台。法规出台后,房地产企业所开发项目如果配套设施验收不合格,那么主体工程就不能通过验收,房屋就不允许销售。

    本报呼和浩特5月21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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