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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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发布2009年《旅游绿皮书》指出:

生态旅游不是无所不包的大筐

本报记者 董伟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22    [打印] [关闭]
    2009年是国家旅游局确定的“生态旅游年”。5月20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2009年《旅游绿皮书》新闻发布会暨旅游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秘书长宋瑞博士表示,目前我国生态旅游在认识和实践中都存在一些问题。

    据宋瑞介绍,按照国际生态旅游学会(IES)的界定,“生态旅游就是在自然区域里进行的、保护环境同时维持当地人福利的、负责任的旅游”。但一些人和部门把生态旅游等同于可持续发展,把它当成适合所有旅游形式、所有地区、所有环节的普遍原则,从而导致了生态旅游概念的无限泛化,形成了所谓的“城市生态旅游”、“乡村生态旅游”、“产业生态旅游”、“自然生态旅游”、“人文生态旅游”、“农业生态旅游”、“工业生态旅游”等衍生概念。

    生态旅游成了无所不包的大筐,造成了认识和管理上的混乱。尤其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泛化理解不仅出现在个别学者的文章和企业的宣传资料、营销策划中,也出现在政府的规划、纲要、标准中。例如,某省通过的生态旅游规划,从资源分析、市场定位、发展目标到开发方式,完全套用传统旅游的发展思路,综观整个规划,去掉“生态”二字完全成立,也似乎更加合适。

    另一类问题是,在实践中沿袭了传统大众旅游的方式来推动生态旅游。例如,把生态旅游看成带动当地经济发展的龙头;依然以接待人数、旅游收入等为主要指标来衡量生态旅游;认为搞生态旅游就要大搞设施建设、铺摊子、上项目,忽视了生态旅游在设施建设、服务提供、管理方式等方面的特殊要求;把生态旅游当成一种市场营销策略,只看中这个“牌子”,而并不认真究其就里等等。

    为了促进我国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宋瑞强调,需要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

    第一,固守本义,避免泛化。生态旅游是个外来概念,国际上尽管有各种不同的定义和理解,但近年来对其本质、要求、运行模式等的认识已日臻一致,所达成的基本共识是:生态旅游是前往相对未被干扰和污染的自然区域的旅游活动;在欣赏自然的同时,更强调了解和保护自然环境;生态旅游不排斥经济收益,但这远非其首要目标,其收益除了用于生态保护外,首要考虑当地居民受益等等。对此,我们应该尊重国际上已经达成的共识,固守其本义,而不能以“适合国情”为名,进行无限的泛化。

    第二,借鉴经验,少走弯路。生态旅游已经在世界范围内展开多年,不论是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等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尼泊尔、博茨瓦纳等发展中国家,都积累了不少经验和教训。研究、学习和借鉴这些经验和教训,特别是分析其中的失败案例,能够使中国的生态旅游少走弯路。

    第三,整合力量,官民互动。生态旅游的健康发展,除了企业自身的摸索实践外,更需要政府制定明确的游戏规则,学界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非政府组织给予实际的操作指导,媒体进行正确的宣传监督。就学术而言,我国生态旅游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不乏优秀者。令人遗憾的是,这些成果,特别是国家级课题的研究成果尚未转化为政策制定者的决策,被吸收到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中的也不是很多。地方政府所进行的某些有益尝试,也应当引起中央有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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