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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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继续侮辱余秋雨

韩浩月

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2009-05-26    [打印] [关闭]
    著名作家余秋雨近日写了一篇标题为《不准继续侮辱中国人》的博文,大致内容是:灾区几所中小学举行隆重仪式,接收他送过去的万余册书;对香港某报发表猛烈抨击他的文章进行同样猛烈的回击;继续阐述他对“大爱”、“至善”等词汇的深刻理解;再次为被硬按到自己头上的“石一歌”笔名进行申辩;最后通过对比的方式,得出中国“5·12”高于美国“9·11”的结论。

    余秋雨的这篇博文信息量很大,涉及他的日常行踪、观点辩论、历史回顾、生命体验、哲学感悟等诸多层面,读着很熟悉也很陌生,熟悉是因为余秋雨此新作还是像《文化苦旅》那样宏大壮观,陌生是因为他通篇文字都充斥了“不高兴”的味道,看样子《中国不高兴》影响确实很大。一个敢于摘下“大师”帽子和批评者对掐的余秋雨,体现出了一个文人应该有的真性情,值得钦佩和欣赏,但如果因为过于激动而语无伦次,难免就难以服众。

    正是因为信息量大,再加上余老师染上了“标题党”的风格,这篇博文让人找不到主旨。究竟是谁在侮辱中国人?又是谁可以“不准”哪些人侮辱中国人?余秋雨白白用了一堆感叹号,终没让人看清楚他究竟要表达什么。唯一能和这篇博文标题对号入座的,是在香港那家报纸发表文章的一个“大陆文人”,或许还有“彻底否认”抗震救灾工作的“几个中国人”……按照余秋雨的意思,大概“继续侮辱中国人”的就是连“一小撮”也算不上的这几位了。凭这“几个中国人”就能侮辱而且“继续侮辱”得了日益强大的中国了?本以为余秋雨会捧出个什么“辱华团体”,但余秋雨架好了大炮,却连蚊子都没打下来。

    蚊子没打下来,但炮声却很响,对这“几个中国人”,余秋雨安上的罪名可不小,比如利用灾民完成政治图谋等等。既然余秋雨声称自己全家在“文革”中受到过迫害,那么他应该比谁都清楚,有的帽子,不是想安在谁头上就能安在谁头上的。在强化批评者的危害的同时,余秋雨没忘弱化自己的弱势地位,“我是一个无职无权的独立文化人,居无定所,不交权贵,连作家协会和文联也没有参与……”这句话也许是整篇博文的一大文眼,这句话或许会让我们相信,在一个很多文人人格和文格都很低下的时代,余秋雨是一位出淤泥而不染者。如果你觉得余秋雨如此说法太幽默,那要小心扯上侮辱余秋雨——不,侮辱中国人的罪名。

    一面说着“大爱”、“至善”,一面拿“5·12”和“9·11”进行对比,这很令人费解,灾难怎还会有高低之分?对于灾难之外的事情进行品头论足,是“爱”和“善”的表现?——这种话从一位学者口中说出来,令人匪夷所思,而将少数对于己身的批评声音转化到整个中国人集体,也非一般魄力所能做得出来。如果批评余秋雨就是侮辱中国人,那恐怕所有中国人都得噤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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