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责严厉不应成为安监员集体辞职的理由
从安监人员一方看,问责严厉、又没有工作安全感,确实值得同情;但从公众一方看,安监人员的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又何尝不是公共安全的福音呢!长期以来,人们习见的是无序的非法开采,疯狂的盗挖盗采,悲惨的矿难事故。如果安监人员都紧张起来了,或可有效遏制种种不法行为。那为什么众多基层安监人员非但没有产生职业荣誉感,反倒集体辞职呢?
基层安监人员很难真正产生职业荣誉感。一则,面对“富得流油”、“关系通天”的煤老板,他们即便勉强有所作为,煤矿强大的游说能力也往往能使地方政府官员为之说话,而使得他们的努力化为乌有。再则,现行问责制度一经启动,基层人员往往是最先被抛出去的一群,这样的权责不对称也让他们常产生职业迷惘。职场如棋局,越小的棋子越是最先出局,哪里来得及培养职业荣誉呢?
此外,安监人员的公众形象似乎也不大好。坊间往往因其工作性质而对其有过度想象,或认为其勾结煤老板,沆瀣一气,权力寻租;或认为其假国家权力之威风,颐指气使,到处揩油,因此有“肥差”之说法。如此负面形象既然是长期以来形成的,也就很难在短期内被洗刷。
没有职业荣誉感支撑的安监人员,加之缺乏合理的薪酬回报,当然就不能持久了。出路要么是与矿老板同流合污,要么在夹板气中苦苦坚持,否则就只能选择离开。从这个意义上,我很理解这些集体辞职的基层安监人员。至于问责,其实并不是他们集体辞职的重要理由,至多不过是一个由头罢了。
事实上,基层安监人员也不是完全没有职业积累。以他们对于矿上业务的熟悉,应对各种复杂情况的经验,以及与监管部门熟络的人脉,完全可以获取更丰厚的报酬。报道中就提到,涟源一名安监员辞职后被请到贵州一家煤矿做矿长,年薪50万元,还配一部车。只不过,这样的职业积累很难转化为职业荣誉感。
我国目前的行政问责不是多了,而是十分有限;不是过于严厉了,而是很多情况下尚显轻飘。严厉问责不仅有助于推动公共福祉的实现,也是对行政人员负责任的表现。所以,问责严厉也不应构成安监人员集体辞职的理由。
这起事件也提醒有关部门,不仅要建章立制、强化问责,也要注意一点一点地培养职业荣誉感;即便是强化问责,也需要不断完善,平衡权责。此外,更要在地方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做好取舍,不能让基层安监人员成为经济发展冲动的替罪羊。